江西飞行学院吉安主校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6-03-10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西飞行学院吉安主校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
  • 范围: 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308083.34㎡(约462.12亩),总建筑面积106500m2,其中不计容总建筑面积6500m2 ; 设计内容应包括新建产教融合基地、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食堂、学生公寓、大门、地下室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及优化、项目估算编制、方案报批流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驻场技术服务、本项目分部分项验收服务等)、工程勘察配合、材料设施设备选型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
  • 概况: 1、项目名称:江西飞行学院吉安主校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招标项目 2、项目招标单位:江西飞行学院 3、项目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桐坪镇祥云大道以西、飞行大道以南、桐永公路以北、樟坑水库以东地块 4、项目规划设计范围及内容: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308083.34㎡(约462.12亩),总建筑面积106500m2,其中不计容总建筑面积6500m2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江西飞行学院
工程名称 江西飞行学院吉安主校区(一期)建设项目设计
工程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桐坪镇祥云大道以西、飞行大道以南、桐永公路以北、樟坑水库以东地块
建筑面积 106500.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包括新建产教融合基地、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食堂、学生公寓、大门、地下室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及优化、项目估算编制、方案报批流程)、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驻场技术服务、本项目分部分项验收服务等)、工程勘察配合、材料设施设备选型配合和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等内容。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9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390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何新生 注册编号 20033400301
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柯桥区数字经济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绍兴校区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新昌县小球中心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40877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徐志荣 注册编号 20113600311
等级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投标报价 38412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黄晓东 注册编号 19994410311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5
通过资审的家数 5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6.98 59.98 37.00 90.94 59.94 31.00 84.97 58.97 26.00
评委2 91.98 59.98 32.00 94.94 59.94 35.00 87.97 58.97 29.00
评委3 95.98 59.98 36.00 93.94 59.94 34.00 91.97 58.97 33.00
评委4 95.98 59.98 36.00 93.94 59.94 34.00 96.97 58.97 38.00
评委5 95.98 59.98 36.00 91.94 59.94 32.00 86.97 58.97 28.00
评标得分 95.38 93.14 89.77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6年03月13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江西飞行学院 联系电话 0796-8867336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远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770682166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29号1幢三楼
监督机构
名称 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 0796-8332676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