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曙光瓷厂华风瓷厂等老旧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景德镇市发布时间:2025-10-24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景德镇市曙光瓷厂华风瓷厂等老旧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景德镇市曙光瓷厂华风瓷厂等老旧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 景德镇市城区
建筑面积 196157.69㎡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对昌平电子厂、曙光瓷厂、新华印刷厂、建筑瓷厂、华 风瓷厂、艺术瓷厂、景兴瓷厂等老旧厂房进行改造,改造厂房总建筑 面积约 196157.69 平方米;改造提升园区内道路 9865 米;社区服务 用房 8650 平方米,文化服务用房 4500 平方米;改建停车场 18000 平 方米(规划 600 个停车位);体育设施 18 处;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 120 个,广告位 100 个以及区内的配套环卫设施、强弱电改造、场 地铺装、供水、供电、排水、安防、标识、管理体系等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70000万元,本项目投资1915.22万元。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885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许钦 注册编号 20193600471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景德镇建国瓷厂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中山南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玉路弄及红光瓷厂片区周边地块勘察设计。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900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艾冬 注册编号 20233600662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2024年度抚州市中心城区青云街办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2、2024年度抚州市中心城区荆公路等6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915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徐伟勇 注册编号 20151104888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高新区第五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抚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4.50 20.00 74.50 84.50 19.00 65.50 85.00 14.50 70.50
评委2 77.00 20.00 57.00 73.00 19.00 54.00 65.50 14.50 51.00
评委3 84.50 20.00 64.50 77.00 19.00 58.00 74.50 14.50 60.00
评委4 90.50 20.00 70.50 77.00 19.00 58.00 78.50 14.50 64.00
评委5 88.00 20.00 68.00 78.50 19.00 59.50 80.50 14.50 66.00
评标得分 86.83 77.99 76.5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10月26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07981331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鑫鸿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870062380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曙光路综合批发市场A区1栋1号楼503室
监督机构
名称 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98-8528887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