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标段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饶市发布时间:2026-03-06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德兴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工程2标段工程设计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德兴市城市管理局
工程名称 德兴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管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标段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 德兴市城区
建筑面积 0.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协调配合等全过程设计服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需求,同时能够满足当地发改、规划、建设部门对报批深度要求。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45436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刘晓天 注册编号 CS20171200426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产业配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近期一期二阶段)工程设计服务 2.安新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3.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4.射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 5. 西青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45436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孟涛 注册编号 CS20131200318;B241200040
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
申报的业绩 1.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城阳区污水处理厂网站一体化项目—城阳区污水处理厂四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3.九原工业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4.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设计) 5.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工程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45436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高陆令 注册编号 CS20103100228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上饶市再生水厂(市城南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设计 2.嘉定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3.椒江医化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椒江医化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 4.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5.宝山区宝钢支线扩容改造工程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5
通过资审的家数 5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5.00 50.00 45.00 89.00 50.00 39.00 76.00 43.00 33.00
评委2 85.00 50.00 35.00 85.00 50.00 35.00 68.00 43.00 25.00
评委3 96.00 50.00 46.00 93.00 50.00 43.00 76.00 43.00 33.00
评委4 85.00 50.00 35.00 84.00 50.00 34.00 76.00 43.00 33.00
评委5 94.00 50.00 44.00 89.00 50.00 39.00 74.00 43.00 31.00
评标得分 90.65 87.0 74.66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6年03月09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德兴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93-5250688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建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3-7665178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东大道481号2栋1-402、2-401
监督机构
名称 德兴市住建局招投标办 联系电话 0793-7818998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