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作门保护提升项目二标段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九江市发布时间:2025-05-30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九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作门保护提升项目二标段设计
  • 范围: 结合城墙遗址设计绿化景观、步道、广场、公园配套设施、文化展馆、重建校园运动球场等
  • 概况: 项目建设用地约64.45亩,建设内容:结合城墙遗址设计绿化景观、步道、广场、公园配套设施、文化展馆、重建校园运动球场等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九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东作门保护提升项目二标段设计
工程地址 庐峰东路以南,沪浔支路以北,东至沪浔路,西至171解放军医院
建筑面积 12000.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用地约64.5亩,建设内容包含文化广场建设、绿化提升、地下停车场建设、文化展馆建设、球场重建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念规划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市级文物保护和建设控制范围内由文保专业机构负责,中标人负责总体整合协调);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协助完成项目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规划设计调整等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装饰、安装、供水、供电、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及配套设施、消防、停车场设施、标识标牌、人防等所有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专业、专项或分项工程设计;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投标报价 1524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罗勇兵 注册编号 20083600268
等级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本项目采用“票决法”评标,经评委推荐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得票第一。 投标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企业业绩:蒋巷中心公路“四精”线路提升改造工程(高速互通至黄湖闸段)一室外景观部分;主持设计师业绩:峡江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524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刘莉君 注册编号 20213600526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投标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企业业绩:昌九大道快速路改造二期景观提升工程;主持设计师业绩: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建设项目设计、勘察等相关服务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新余市规划设计院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524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廖朝晖 注册编号 20133600352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投标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企业业绩:孔目江流域洪水防控及环境治理项目(中期调整)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主持设计师业绩:新余市新宜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3
通过资审的家数 3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新余市规划设计院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标得分 0.0 0.0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06月03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2-8738180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379273271
代理机构地址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长虹西道186号汇金中心1#写字楼12楼1201-1224
监督机构
名称 九江市浔阳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92-8578489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