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服务成交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CZCR-C2024-0010 项目名称: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设一个包:01包,主要工作内容为以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对照具体内涵及功能要求开展规划研究,分析常州综合交通体系现状优势及短板,提出加强常州对外通道连通性和枢纽可达性、交通区位优势如何更好转化为城市发展优势等的具体策略建议
项目详情
二、项目名称: 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100000400019229Y 91320000780270414F |
曙光西里甲6号院2号楼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
95.4(均分制) | 344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 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服务要求: 以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对照具体内涵及功能要求开展规划研究,分析常州综合交通体系现状优势及短板,提出加强常州对外通道连通性和枢纽可达性、交通区位优势如何更好转化为城市发展优势等的具体策略建议。充分研究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内涵和定位,结合城市区位、产业布局以及交通基础等特征,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枢纽布局,提升通道能力,如何整合资源、加强要素保障、提升枢纽城市整体功能、实现经济社会综合效益等方面,研究提出常州市创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目标、思路、路径与推进措施,引领常州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服务时间:(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形成《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报告》工作大纲;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形成《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报告》初步成果; (3)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形成《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报告》送审稿; (4)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形成《常州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研究报告》最终成果并通过评审。 服务标准: 严格执国家的各项政策、规定和交通运输部颁布技术标准、规范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卫平、陈立航、陈仁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 “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 2022 〕 002 号)收费标准:计算基数为中标金额, 50 万元以下(含 50 万元) :1 万元; 50 万元 -400 万元(含 400 万元) :1.5% 。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的金额× 83% 计取。金额为4490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
联系人:匡丽莉
联系电话:0519-85682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长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系人:徐萍
联系电话:0519-81182336-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萍
电话:0519-81182336-8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