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联防联控指挥部保障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常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8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新北区联防联控指挥部保障项目
  • 范围: 保障新北区大气环境质量考核任务完成,构建“精准监测、智能预警、高效处置、系统治理”的闭环保障体系,通过常态化专班值守、多维度数据分析及全流程后勤保障,全面提升新北区大气污染防控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确保PM2.5浓度、O3超标天数等核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411-SYZB-C2026-0011 项目名称:新北区联防联控指挥部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包括为保障新北区大气环境质量考核任务完成,构建“精准监测、智能预警、高效处置、系统治理”的闭环保障体系,通过常态化专班值守、多维度数据分析及全流程后勤保障,全面提升新北区大气污染防控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确保PM2.5浓度、O3超标天数等核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ZC-320411-SYZB-C2026-0011

二、项目名称: 新北区联防联控指挥部保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1320411598620588U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虹阳路2号1号楼 92.63(均分制) 118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新北区联防联控指挥部保障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为保障新北区大气环境质量考核任务完成,构建 “精准监测、智能预警、高效处置、系统治理”的闭环保障体系,通过常态化专班值守、多维度数据分析及全流程后勤保障,全面提升新北区大气污染防控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确保PM2.5浓度、O3超标天数等核心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服务要求:

(一)保障服务

保障新北区联防联控指挥部,确保全天候无间断协同值守。

核心职责:

数据盯控:每 30分钟查看一次数据,确保数据连续、有效。

异常预警:当 PM2.5、O?等污染物小时浓度较全市平均偏高20%或出现持续恶化趋势时,10分钟内发布预警信息。

应急协调:接到预警后 30分钟内启动应急处置流程,协调调度巡查力量。

现场溯源:对周边工业企业、餐饮油烟、工地扬尘等污染源进行动态排查,并记录归档(含问题描述、传感器浓度、现场照片、排查人员)。

闭环管理:跟踪问题整改进展,形成 “预警-排查-处置-反馈”闭环。

(二)多维度数据分析服务

1.单次污染事件分析:针对污染物浓度异常高值事件,结合雷达扫描数据、微站监测数据、气象数据(风速、风向、湿度)及现场排查结果,解析污染成因(如区域传输、企业排放、扬尘贡献、VOCs泄漏等),2小时内编制单次事件污染分析报告,明确影响范围及跨区域协同处置建议。

2.综合分析:

/年度报告:按月/年统计污染物月均/年均浓度、全省排名及同比/环比变化,结合多源数据(走航、飞航、在线监控等),利用扩散模型分析污染扩散路径及传输影响,识别重点污染源及跨区域管控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治理建议,形成月度/年度综合分析报告。

(三)后勤及配套保障服务

承担新北区联防联控指挥部日常相关费用。

(四)餐饮油烟及 VOCs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及运维

在联防联控指挥部周边餐饮聚集区(商业综合体、夜市街区)选取不少于 2家大型餐饮单位,安装具备PM2.5、非甲烷总烃(NMHC)监测功能的在线监测设备各1套,各包含1次设备挪点位服务。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宇、邱德斌、周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收费差额费率:成交金额在 100万元(含)以下的为1.5%,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的为0.8% 成交 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 收取

服务费:108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常州市高新区珠江路128号

联系人:殷女士

联系电话:0519-85163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人:王涛

联系电话:0519-88818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