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
- 概况: 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JSZC-320923-JSXT-G2025-0030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2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XT-G2025-0030 项目名称: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0万元(三年) 采购需求: 为保障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稳定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准确、真实、客观,根据相关工作及技术规范要求,现需委托具备能力的第三方单位提供全面的运行维护服务,包括对相关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档案与记录等
项目详情
二 、 项目名称: 阜宁经济开发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空气监测系统和空气自动监测微站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 123209004682172802 |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科技众创中心 E 栋 | 97.48(均分制) | 232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陶海波、杨建平、徐祥、周子薇、卢建剑(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将根据发改价格【 2011 】 534 号文件,按招标项目中标价的 1.2% 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在开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 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排名:
|
投标供应商全称 |
评审得分 |
排名 |
|
南京大学盐城环保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
97.48 |
1 |
|
江苏阿克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1.39 |
|
|
青岛正维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3.90 |
|
|
连云港顺畅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52.40 |
|
2 、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南京普宸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阜宁县开发区协鑫大道15号
联系人:戴德新
联系电话:13912572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19281690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电话:1928169009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