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5-05-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XHGL-G2025-0009 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34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保费金额:34500万元/3年 采购需求: 为切实做好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4)144号)等规定,对阜宁县2025年-2028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开展公开遴选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923-XHGL-G2025-0009

项目名称: 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91320923840522573K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城河路 269号

95.96(均分制)

2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91320923331046732J

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锦香花苑广州路 25、27、29、31号

89.97(均分制)

3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913209237691256621

阜宁县阜城镇城河路 7号

89.88(均分制)

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913209007040948346

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西路 39号汇都商务楼1206室

82.6(均分制)

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9132090073651504X0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南路 170号

78.92(均分制)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类

名称: 2025年-2028年度阜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服务内容:

区域(标包)一:阜城街道、沟墩镇、古河镇、郭墅镇、罗桥镇、金沙湖街道

区域(标包)二:羊寨镇 (含桃花源)、新沟镇、芦蒲镇、益林镇、公兴社区

区域(标包)三:板湖镇、陈集镇、东沟镇、三灶镇

区域(标包)四:陈良镇、硕集社区

区域(标包)五:花园街道、吴滩街道

合同履行期限(承保合同期限): 3年(2025年7月1 日至2028年 6月30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亮、贾龙将、王欣欣、陈晟、李素玲、周子栋、顾明霞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将 参考 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 要求 本招标代理费为 区域(标包)一为 2.5万元;区域(标包)二为2.2万元;区域(标包)三为2万元;区域(标包)四为1.2万元;区域(标包)五为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单位评审得分及排名:

供应商单位全称

评审得分

排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95.96

1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89.97

2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公司

89.88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82.6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78.92

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中心支公司

78.13

6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

66.66

7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55.58

8

2 、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阜宁县财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城南大厦B座

联系人:柏先生、贾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917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人:曹力

联系电话: 18021800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力

电话: 1802180013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