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零星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5-11-1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江苏警官学院零星维修定点单位项目
  • 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SMDG-G2025-0166 项目名称:江苏警官学院零星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1:50万元/年;分包2:50万元/年;分包3:50万元/年,折扣率最高限价为100%,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000-SMDG-G2025-0166

项目名称: 江苏警官学院零星维修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江苏新视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91320000134798177E 南京市光华路158号必得大厦B座11楼 91.22 82%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江苏擎蕴建设有限公司 91320902MA255HDX14 南京市高淳区阳江总部经济产业园A区3幢236室 86.33 83.5%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南京一九建设有限公司 91320104783817809R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龙眠大道688号天御溪岸花园1幢1202室 87.4 7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分包1名称: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 生活组团(学生公寓、学生食堂、锦程大厦、模拟街区、青教公寓、小三楼、小二楼)等区域日常零星维修工程

分包1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分包1施工工期: 一年

分包1项目经理:张正祥

分包1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51605396

分包2名称: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 (行政、教学组团(行政楼、教学教研楼、图文中心、现教中心、学术交流中心、实验楼)等区域日常零星维修工程)

分包2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分包2施工工期: 一年

分包2项目经理:刘彬彬

分包2执业证书信息:苏232212273247

分包3名称: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 (三馆组团(警体馆、泅渡馆、射击馆)、公共区域等日常零星维修工程)

分包3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分包3施工工期: 一年

分包3项目经理:张应根

分包3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7172097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吉同宁、杨敏、郭丽、闫惠明、陈伟(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次代理机构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标准的60%收取,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由 中标人 承担。

分包一代理服务费金额为:RMB3000

分包二代理服务费金额为:RMB3000

分包三代理服务费金额为:RMB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江苏警官学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三宫48号

联系人:丁老师(后勤采购)丁老师(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52880398、15850583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9F

联系人:冯帆、高雅婧、杨扬

联系电话:84531327、84532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帆、高雅婧、杨扬

电话:84531327、845324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