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关于苏州吴中东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关于苏州吴中东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6-SZJX-G2026-0002 项目名称:苏州吴中东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陆佰叁拾伍万元整(¥:6350000.00); 采购需求: 为保障工程项目科学、安全、高质量实施,落实申报方案和绩效目标要求,依据《江苏省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和《苏州吴中东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实施苏州吴中东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全过程管理,对示范工程开展全过程技术服务,完成示范工程所需的全过程技术咨询、项目全流程技术监测监管、区域生态调查监测评估、工程成效评估、资料汇编等方面服务工作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506-SZJX-G2026-0002

项目名称: 苏州吴中东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河南省地质研究院 12410000MB1L51677K 郑州市金水东路16号 93.75(均分制) 63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苏州吴中东太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吴中区

服务要求: 中标单 位需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如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单位确认,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中标单位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损坏等责任事故一律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需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协助采购单位完成其他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服务合约,项目完成以后,如采购单位有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中标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协助采购单位完善项目内容。 若遇到重大项目评估需求或突发紧急情况,中标单位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刻响应,并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通过省级验收合格后一年止)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斌、黄黎辉、邓国荣、郭小平、王峰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如下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 预算金额 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98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苏街117号

联系人:郭建文

联系电话:0512-65281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汪业超、丁亚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业超、丁亚萍

电话:0512-652003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