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关于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四个标段)的中标公告采购包1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8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关于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四个标段的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YJ-G2026-0003 项目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7.000000万元(采购包1:238.500000万元;采购包2:83.500000万元;采购包3:69.700000万元;采购包4:55.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238.5万元;采购包2:83.5万元;采购包3:69.7万元;采购包4:55.3万元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 ;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大楼食堂、区看守所食堂、吴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中队食堂和吴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的就餐要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会议接待及卫生等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509-SZYJ-G2026-0003

项目名称: 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吴江市知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095794516860 吴江区盛泽镇西白洋村 90.37(均分制) 23818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市恒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05591109672N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兴贤路1700号 89.6(均分制) 824400元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百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09MA1MFU0A49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源路288号 88.28(均分制) 696240元

采购包4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州悦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0968160751X0 苏州吴江松陵镇鲈乡南路1433 90.34(均分制) 5515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四个标段

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 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大楼食堂、区看守所食堂、吴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中队食堂和吴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的就餐要求,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会议接待及卫生等。

服务要求: 以实惠、卫生、可口为目的,科学配餐,营养配餐,提高膳食质量。预防为主,确保饮食安全。遵守各项 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 按照 国家《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 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食品卫生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鲁泳夫、张杰、朱庆麒、王子英、汝志峰。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 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1000万元~5000万元以内为0.5%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 人民币 陆万壹仟伍佰壹拾 元整(¥ 61510 .00),其中:

一标段人民币 叁万零贰佰叁拾伍 元整(¥ 30235 .00);

二标段人民币 壹万贰仟伍佰贰拾伍 元整(¥ 12525 .00);

标段人民币 壹万零肆佰伍拾伍 元整(¥ 1 0455 .00);

标段人民币 捌仟贰佰玖拾伍 元整(¥ 8295 .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吴江分局

单位地址:吴江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6600号

联系人:汝志峰

联系电话:0512-63457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戴亚丽、顾成飞、沈宇、盛晓蓉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亚丽、顾成飞、沈宇、盛晓蓉

电话:0512-636638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