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大丰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XH-G2025-0026 项目名称:大丰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9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大丰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要求日常工作人员不少于15人(领班(项目负责人)1名(不超过40周岁)、中厨2人(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配菜1人、冷菜1人、打杂2人、服务员8人(不超过35周岁,包括每天晚上的值班服务员1人
项目详情
二 、 项目名称: 大丰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盐城市大丰区海洋绿岛农业生态园 | 91320982586605911G | 盐城市大丰区疏港路北侧绿岛生态园 | 99.15(均分制) | 729720.5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大丰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大丰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要求日常工作人员不少于 15人【领班(项目负责人)1名(不超过40周岁)、中厨2人 (男性不超过 60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配菜 1人、冷菜1人、打杂2人、服务员8人(不超过35周岁,包括每天晚上的值班服务员1人)】。工作日(含周六)大厅午餐每天约有220人左右就餐,包厢每月约有80-100桌。食材及水、电、气等原材料供应由采购人负责,食堂就餐统一由开发区党政办负责安排。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含试用期叁个月),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测评,每月满意率均须高于 80%,则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如月满意率低于60%,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规定,确保食堂餐饮服务规范化、专业化及高效化。 验收标准:委托方将 按照 招标文件、 合同 及行业标准 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 投标人 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行业标准不一致处以最高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单志涛、朱良东、余海琴、蔡文娟、韦扣英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招标文件及代理合同的相关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666号
联系人:束慧琳
联系电话:18451311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丰高新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联系人:冯建兰、高娟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建兰、高娟
电话:0515-838396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