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编制及大件运输检测设施设计、监理服务中标公告采购包2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5-09-25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江苏省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编制及大件运输检测设施设计监理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DCXG-G2025-0013 项目名称:江苏省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编制及大件运输检测设施设计、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111.000000万元(采购包1:10.000000万元;采购包2:65.000000万元;采购包3:3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人民币10万元整

项目详情

项目编号 JSZC-320000-DCXG-G2025-0013

项目名称: 江苏省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编制及大件运输检测设施设计、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91320902788854895B 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CNH)

85.67分

990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江苏纤超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913201057770032510( 联合体成员: 91320116MACWLGUX7C) 南京市江北新区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C座12楼( 联合体成员: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399号阜康园区511幢一单元201室)

84.79分

648296元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北京新桥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苏州创尔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91110108102037461Q( 联合体成员:12100000400019229Y 、91320583MA20P3H54A)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联合体成员: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昆山市玉山镇强安路55号)

85.89分

35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分包一:对 11个固定超限检测站新建的大件运输车辆多轴线检测系统、新建大件运输车辆轮廓检测系统、新建车辆驱动轴检测系统、升级改造静态称重检测系统等施工过程统一监理,并出具《江苏省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大件运输检测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报告》。

服务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单位开工报告通过审批日期为准,如外力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停工期间不计入监理服务期。业主有权根据总体计划对项目工期(监理服务期)做调整,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业主不另行支付。监理服务期结束时间具体以工程交工验收、决算时间为准。

分包二: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国内类同项目和站点现场调研,完成工作大纲编制及审查、完成标准编制及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江苏省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送审稿。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90日内(具体工作时间若有变化,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分包三:编制《江苏省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大件运输检测设施建设方案设计》、《 11个固定超限检测站大件运输检测设施施工图设计》和11个固定超限检测站大件运输检测设施建设工程量清单。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0日内(具体工作时间若有变化,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闵毅梅、胡新亮、蒋立平、阮立新、王剑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年度协议收取。

收费金额:分包一计人民币 5000元,分包二计人民币10224.4元,分包三计人民币5728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代理编号: NJDCX-20250729191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

联系人:李志坚

联系电话:13951955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达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友谊河路1号4幢705室

联系人:周燮

联系电话:025-52639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燮

电话:025-5263999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