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长江青龙河(常乐镇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阶段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长江青龙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阶段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4-TCZJ-G2025-0012 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长江青龙河(常乐镇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阶段项目 预算金额:398.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8.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详情
二 、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长江青龙河(常乐镇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阶段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省环保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 91320600MABU2HMB1U | 南通市开发区崇州大道60号紫琅科技城13A号楼9层 | 69.11(均分制) | 38919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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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采购长江青龙河(常乐镇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二阶段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履行期限 : 9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服务评价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航评、洪评及安评等,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 70 日历天内完成生态修复服务及本项目所有内容; 90 日历天内通过海门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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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周军、黄凯雷、黄小雁、张振东、顾瑞生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 [2011]534 号文件规定,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的 80% 收取 30508.16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海门区常乐镇常青路88号
联系人:黄凯雷
联系电话:1876172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富江路1055号23号楼901室
联系人:沈佳
联系电话:177122372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佳
电话:1771223728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