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公安局机关大楼、交特警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6-03-0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滨海县公安局机关大楼交特警大楼物业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JZCG-G2026-0003 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机关大楼、交特警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效能及综合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日常运行秩序与环境整洁,滨海县公安局机关大楼、交特警大楼专业化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周期为二年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5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滨海县公安局机关大楼、交特警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0922-JZCG-G2026-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03-25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2-JZCG-G2026-0003

项目名称: 滨海县公安局机关大楼、交特警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90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效能及综合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日常运行秩序与环境整洁,滨海县公安局机关大楼、交特警大楼专业化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周期为二年)。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二年;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本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3-25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 2023 101 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 CA 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26 窗口办理,联系电话: 15051556883 ,办理邮箱: yancheng@ideabank.net.cn ,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 -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2. 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2.1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 -- 获取“ CA 数字证书” --CA 绑定与登录 -- 参与投 标 -- 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 -- 将后缀名为“ .kedt ”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 -- 制作响应文件 -- 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 zip --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手册下载地址:苏采云系统 - 右侧消息通知栏)。

2.2 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方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首页 - “苏采云”链接。

2.3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2.4 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2.5 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滨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 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

5.1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满一个月于次月 25 日前按照考核得分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用。

5.2 物业管理费的支付采用按月考核,全年分 12 次平均按月付款。考核总分 90 分及以上的付平均合同款的 100% ;考核总分 80 分及以上的付平均合同款的 90% ;考核总分 70 分及以上的付平均合同款的 80% ;考核总分 60 分及以上的付平均合同款的 70% ;考核总分 60 分以下视同不合格,当期月平均合同款不予支付。当月乙方工作人员出现泄密、操作不当引发严重后果的,考核定为不合格,其他违规、违约行为视情扣除当月合同款。考核后扣除的款项不再另行支付(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如一年中连续有两个月考核低于 60 分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低于 60 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选择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支付时间:服务结束并验收合格 , 采购人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6.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滨海县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滨海县迎宾西路1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81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滨海县育才路166号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95020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5950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