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2026年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4-HXYZ-C2026-0001 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5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45.0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万元;采购包4:8.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一:50万元;采购包二:45万元;采购包三:20万元;采购包四:8.5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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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6年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 JSZC-320104-HXYZ-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03-2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4-HXYZ-C2026-0001
项目名称: 2026年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23.5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45.000000万元;采购包3:20.000000万元;采购包4:8.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一:50万元;采购包二:45万元;采购包三:20万元;采购包四:8.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一) 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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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包预算 (万元) |
主要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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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一 |
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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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 、提供 5 名律师派驻值班,由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统筹安排相关服务站点值班(值班时间为工作日, 9 : 00-18 : 00 ),负责接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通知材料,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江苏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统上同步处理协同案件。 2 、解答法律咨询:为来访群众提供准确、专业的法律意见,细心、耐心地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做好来访咨询登记、“区域通办”接收登记工作。 3 、处理法律援助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群众,值班律师负责受理并及时转交其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指导群众书写法律文书。 4 、参与公益性法律宣传活动。 5 、合同期内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430 件。 6 、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整理案件相关材料,自结案之日起 30 日内将卷宗装订成册,提交至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并在江苏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统上同步办结案件。 7 、按采购人要求规范报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案例编写格式和内容参照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典型案例编写注意事项》的要求。 8 、每季度提供一份服务小结。 9 、完成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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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二 |
办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 |
45 |
1 、提供 4 名律师派驻值班,由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统筹安排相关服务站点值班(值班时间为工作日, 9 : 00-17 : 30 )。 2 、解答法律咨询:为来访群众提供准确、专业的法律意见,细心、耐心地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做好来访咨询登记、“区域通办”接收登记工作。 3 、合同期内办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 400 件。 4 、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访群众,值班律师负责引导和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包括告知申请流程、协助准备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初审后及时将申请材料转交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审核,办理手续,接受指派后,在江苏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统上同步录入案件。 5 、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整理案件相关材料,自结案之日起 30 日内将卷宗装订成册,提交至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并在江苏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统上同步办结案件。 6 、按采购人要求规范报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案例编写格式和内容参照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典型案例编写注意事项》的要求。 7 、每季度提供一份服务小结。 8 、完成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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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三 |
办理法律帮助案件、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 |
20 |
1 、提供 3 名律师派驻值班,由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统筹安排相关服务站点值班(值班时间为工作日, 9 : 00-18 : 00 ),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 2 、合同期内办理法律帮助案件 600 件(公安及法院通知)。 3 、值班期间接收公安及法院提供法律帮助的通知书后,依法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至相应的办案机关,在江苏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统上同步录入案件。 4 、案件办理结束后,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自结案之日起 30 日内将卷宗装订成册,提交至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并在江苏省法律援助管理系统上同步办结案件。 5 、在检察院值班期间,参与认罪认罚具结见证,核实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确认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并在具结书上签字,具结书签字后复印留存。 6 、按采购人要求规范报送法律帮助典型案例,案例编写格式和内容参照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典型案例编写注意事项》的要求。 7 、每季度提供一份服务小结。 8 、完成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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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四 |
12348 热线接待 |
8.5 |
1、 提供 2 名律师派驻值班,由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统筹安排相关服务站点、 12348 值班(值班时间为工作日, 9 : 00-18 : 00 )。 2、 接听群众电话咨询,提供准确、专业的法律意见,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3、 完成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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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项目一共分为四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有且仅有一家供应商中标(成交)。每家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或多个采购包的竞争,但最多只能中标(成交)一个采购包。供应商在前一个采购包中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仍然参加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但是在后续采购包中不能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采购包号次序从采购包一至采购包四按顺序排列)。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 〕 46 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 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系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03-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6-03-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诚信档案管理
(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 https://njgc.jfh.com/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 2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a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b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c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d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e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3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4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a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c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5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 www.ccgp-jiangsu.gov.cn )更正公告。
4. 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 本次磋商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
( 1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 CA 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 CA 绑定。 CA 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
( 2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025-83633744 、 025-83633743 。
( 3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 -- “新 CA 办理指南” -- 获取 CA 后绑定、登录系统 -- 采购项目参与 -- 下载采购文件(文件后缀名为“ .kedt ”)。
6. 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7.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8.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软、硬件条件:
( 1 )满足磋商所需数量的计算机并已正常安装“苏采云”控件。
( 2 )计算机可正常访问互联网。
( 3 )计算机具有摄像头和麦克风能够实现视频和语音功能。
( 4 )可靠的网络安全保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
单位地址:秦淮区大明路282号
联系人:郑晓霄
联系电话:84550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
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84503096,13851785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
电话:84503096,13851785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