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关于零星维修工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关于零星维修工程服务
- 范围: 全院范围内的房屋、门窗、吊顶、墙面、地面及其他设施等维护、检修及更换安装: 4、供应商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委派至少两名维修人员常驻医院并根据维修量及时增加维修人员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CJZB-C2025-0086 项目名称:苏州九院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此预算金额为三年预估量,具体以实际维修工程量为准,按实结算 ;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全院范围内的房屋、门窗、吊顶、墙面、地面及其他设施等维护、检修及更换安装; 2.工程地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3.工作范围:全院范围内的房屋、门窗、吊顶、墙面、地面及其他设施等维护、检修及更换安装: 4、供应商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委派至少两名维修人员常驻医院并根据维修量及时增加维修人员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3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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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苏州九院零星维修服务 JSZC-320509-CJZB-C2025-008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6-03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9-CJZB-C2025-0086
项目名称: 苏州九院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此预算金额为三年预估量,具体以实际维修工程量为准,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全院范围内的房屋、门窗、吊顶、墙面、地面及其他设施等维护、检修及更换安装;
2. 工程地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 2666 号);
3. 工作范围:全院范围内的房屋、门窗、吊顶、墙面、地面及其他设施等维护、检修及更换安装:
4 、供应商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委派至少两名维修人员常驻医院并根据维修量及时增加维修人员。
5 、技术要求:
( 1 )根据采购单位现场情况出具方案如有施工图按施工图组织施工;
( 2 )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 3年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5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5.1 响应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 。
5.2 拟选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4 项目经理是否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06-0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 2025-06-0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2.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3. 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 1 ) CA 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 CA 办理指南”。 “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全省通用。 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0512-69820834 。
( 2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 3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 (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18261002950 ;
CA 技术咨询电话: 400-608-6099 ;
签章使用问题: 025-83633811 、 025-83633812 、 15380932027 、 15371015030 ;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18261002950 ; QQ : 3048755361 、 1315179389 、 895706745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联系人:熊美娟
联系电话:0512-82881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路丽丽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丽丽
电话:0512-6523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