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丰初中教育集团沙洲湖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梁丰初中教育集团沙洲湖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长兴路北侧
- 规模: 占地11.52亩,拟新建1幢综合楼,办学规模4轨12班,建筑面积2532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长兴路北侧、海关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占地11.52亩,拟新建1幢综合楼,办学规模4轨12班,建筑面积253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10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9月0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5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2532平方米,框架4层,檐口高度16.9m。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用地红线规划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移交、备案、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 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以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数据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2)施工业绩: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④竣工验收证明、⑤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五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3)设计业绩: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③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提供①设计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②工程总承包合同、③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④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⑤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五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金额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设计分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4)监理业绩:自2022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费不少于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竣工验收证明,④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1)、或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2)或(3)、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4)。以上业绩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2、申请人承担过以上类似工程(1)、(2)、(3)业绩之一。3、上述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2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07月28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频道https://ggzy.zjgzhcs.com/TPBidder/bidd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9时15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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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丰初中教育集团沙洲湖校区新建工程
的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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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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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8203300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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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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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丰初中教育集团沙洲湖校区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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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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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820330002061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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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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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丰初中教育集团沙洲湖校区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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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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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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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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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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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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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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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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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苏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立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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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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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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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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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23216170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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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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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立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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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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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3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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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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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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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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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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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定标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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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定标委员会票决法投票确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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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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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路北侧、海关路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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