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24年度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勘察设计泰州市2024年度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州市2024年度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泰州市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 城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疏浚翻身河(南官河-翻身河钢坝闸段)4.5公里河道、中干河1.2公里河道,拆建桥梁1座,疏通部分河道排涝堵点,同步实施局部节点景观提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泰州市2024年度城区河道清淤轮浚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及结余增补项目)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20日历日内,提交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建议书批准后30日历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包人初审并完成修改上报;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历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稿报发包人,并按审查意见10日历日内完成修改后上报;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日历日内提供满足招标进度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标准和要求; (5)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6)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730日历日(2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水利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河道整治)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设备要求: 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 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 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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