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泵站迁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州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泵站迁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
- 规模: 1)符合得分条件的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2)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概况: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 ; 1、工程概况 为完成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原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取水口位置不符合一级保护区内不能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规定,需移址重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6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泰州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泵站迁建工程 已由 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泵站迁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泰水许可〔 2025 〕 24 号)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泵站迁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城西街道。
2.2 项目概况
1 、工程概况
为完成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保障饮用水安全,原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取水口位置不符合一级保护区内不能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规定,需移址重建。经批准新建引江河应急备用水源地取水泵站北移约 1300 米,泵站取水规模 30 万 m 3 /d 。
2 、工程内容
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1 )现状引江河备用水源地以北 1300m 位置处新建取水泵站 1 座以及配套管理设施等,泵站设计总流量 1.5 万? /h ,总装机容量为 2730kW ,共设 7 台离心泵 (6 用 1 备 ) ,单泵设计流量 2500 ? /h ,其中 4 台泵单机电机功率为 280kW ,其余 3 台泵单机电机功率为 630kW 。( 2 )新建两条输水管道以及配套工作井、接收井等,输水管道总长 2.59km ,其中明挖敷设管道主要选用 DN1400Q235B 钢管,顶管选用 DN1400Q355B 钢管以及 DN1400 球墨铸铁顶管。
3 、工程等级
工程 主要建筑物 级别为 3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7271.04 万元 。
2. 3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 273 日历天。计划于 202 5 年 12 月 31 日 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 2026 年 6 月 3 0 日前须完成水下工程 拆除围堰,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 必须 具备 合同工程验收 条件。
2. 4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施工 质量达 合格 等级。
2. 5 支付方式
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至合格工程价款的 80% 。工程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 97% ,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 2021 〕 53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 2021 〕 65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 : 具 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及以上 资质 ;
B: 具有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 )业绩要求: 20 20 年 12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 单体 泵站 或闸站结合工程 合同金额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 合同工程验收 鉴定书 ,原完工验收按水利部 2025 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全篇招标文件下同 )。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同一项业绩可以同时使用于企业、项目经理各自的业绩资格条件评审。
( 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 具有与本公告第 3.1 ( 2 )项条款相同要求的且担任 项目经理 的施工业绩 ,目前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 苏水基 [2016]17 号 ” 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 。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 合同工程验收 鉴定书)。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 级 及以上技术 职称 。
( 7 )其他人员要求: / 。
(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 A 、 B 、 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 2 人。
( 9 )主要施工设备要求: / 。
( 10 )其他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 如有 > )被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 2022 〕 124 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与具有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建联合体,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13日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2 )招标文件售价 ¥0 ,售后不退。
( 3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1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 本次招标定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10 分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2 室 216 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3 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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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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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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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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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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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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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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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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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6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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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7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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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8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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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要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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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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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 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 近三个月( 2025 年 9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 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为便于核查, 社保缴费证明清单 须按人分别提供,不得提供总表, 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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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 联合体 |
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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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α×β +B ×( 1- β) , 其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α— T 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 92% 、 94% 、 96% ,开标现场抽取;
β— 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 B 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 0 个时, B 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1 个且≤ 5 个时, 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20% (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情形而改变,但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因不符合招标文件暗标要求投标被否决的,其投标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伍仟肆佰零肆万壹仟叁佰柒拾叁元贰角柒分(¥ 54041373.27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 100 分,详见 7.5 。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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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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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 7.3 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①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60 分; ②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 1 个百分点,在 60 分基础上扣 4 分; 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 1 个百分点,在 60 分基础上扣 2 分。 采用内插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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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业绩 |
① 投标人 2020 年 12 月 1 日 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承担过 1 项 单体 泵站 工程 或闸站结合工程 合同金额 3 000 万元及以上 的施工业绩 的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② 投标人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承担过 1 项直径 2 米(含)以上顶管工程 的施工业绩的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 合同工程验收 鉴定书);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符合得分条件的 同一项业绩 , 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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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经理履约能力 |
1、 拟任项目经理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高级 及以上 职称 的得 1 分,最多得 1 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 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 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过合同金额 5 000 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包含 流量 ≥ 20m 3 /s 的泵站工程 ) 的施工业绩且担任 项目经理的得 1 分 ,最多得 1 分 。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 合同工程验收 鉴定书);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发包人(或其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在业绩证明材料上醒目圈示工程规模及特征。】 备注:( 1 ) 符合得分条件的同一项业绩, 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 ( 2 ) 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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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
①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 - 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质检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等,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4 分。 ② 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中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的有 1 人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备注:( 1 )同一个人不得兼任,相应证书在原件复印件中提供,并提供人员汇总表(格式自拟),人员汇总表中需明确各人员姓名、年龄、岗位以及职称。 (2) 管理人员 须 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 近三个月( 2025 年 9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 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清单,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 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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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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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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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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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泵站土建施工 ( 8 分) |
①土方工程。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弃土区整理措施及扬尘防控措施得当,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新建泵站基坑开挖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 ②基础工程。施工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施工方案合理; ③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管控措施有保证,检验试验方案可行;混凝土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混凝土内外质量,大体积混凝土、薄壁混凝土防裂缝措施等方案可行。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8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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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 ( 6 分) |
①主机组(含辅机设备、起重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 ②金属结构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 ③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方案合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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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道工程( 6 分) |
管道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安全有保障,沉井、顶管施工、吊装等方案措施合理;得 6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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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工程 ( 2 分) |
房建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方案合理,安全措施可行,质量有保证,得 2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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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施工难点对策措施( 3 分) |
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对策措施可行;创新创优方案合理可行;得 3 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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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质量、进度、环境护体系及保障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 5 分) |
①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 ②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③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 ④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 ⑤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5 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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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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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人员图像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采用 A4 版面竖排,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2 )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出现以上标记的有一处扣 1 分,该评分项扣完为止。 ( 3 )施工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建议行距使用 1.5 倍行距,字体使用宋体、小四,页数不超过 300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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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泰州海陵南路 309 号
联系人: 季 先生
电 话: 0523-86884446
招标代理: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凤凰街道鼓楼南路 99 号华润置地星座 10 号楼 2410 室
联 系 人:张志文、华艳、刘梅、季楷
电 话: 0523-89988698 、 15295299775
传 真: 0523-86896698
电子邮箱: jiangsuhongyuantz@163.com
行政监督机构:泰州市水利局
地 址:泰州海陵南路 309 号
电 话: 0523-86883413
10其他内容
10.1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 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 2019 年版)。
10.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作否决投标处理。
10.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6 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或由人事部门授权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10.7 原完工验收按水利部 2025 年版验收规程验收的为“合同工程验收”
10.8 本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局,联系方式: 0523-86883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