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洪泽区示范村落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
- 项目名称: 洪泽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洪泽区示范村落备更新改造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洪泽区各建制镇范围,主要包括:三河镇
- 规模: 准。备注:①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②如果设计合同不能明示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果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须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监理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建设规模(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否则视为未提供。①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相关建设规模(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 范围: 2.1项目概况:洪泽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其中改造污水提升泵站3座,改造污水主管道65公里 ; 三河镇、岔河镇、东双沟镇、蒋坝镇、西顺河镇、老子山镇 ; 2.1.3.1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工程设计(含地质勘探及物探);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所有设计上报审批及相关评审费、图审复审及专家评审费等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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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洪泽区示范村落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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