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新港产业园园区综合体酒店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重发公告第1次)
- 项目名称: 江苏洪泽新港产业园园区综合体酒店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重发
- 项目地址: 淮安市洪泽区九牛路南侧
- 规模: 准。备注:①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②如果设计合同不能明示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果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须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监理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建设规模(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否则视为未提供。①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相关建设规模(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即可,如果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九牛路南侧、350省道东侧 ; 2.1.3.1设计:招标范围含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编制配合等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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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新港产业园园区综合体酒店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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