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之舟文商广场工程总承包(EPC)
- 项目名称: 海之舟文商广场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本工程位于海州区沿河路南,市场路东
- 规模: 准。(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否则不予认可。(4)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5)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7)资格审查业绩和工程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取
- 范围: 工程总承包(EPC)、监理、审计、设备采购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 概况: 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沿河路南、市场路东。本项目占地约14亩,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2.3万平方米,地下约1.4万平方米。拟建文化展厅、大小剧院、餐厅、电影院等设施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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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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