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桩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桩基工程
- 项目地址: 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 规模: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用地面积241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25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22米,主要建设工业厂房、办公用房等相关服务配套设施,配套用房的主要功能为研发、办公
- 范围: 4)工程取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执行。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组价方式执行。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其他-第6)调整为:“6)承包人须严格执行发包人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规定,包括《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主体单位履约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10-50万元的违约金。”。 4、管桩桩顶桩底灌芯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回复:管桩桩顶灌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5、请明确本项目临时围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目前招标人已搭设临时围挡,后续临时设施维护及新增,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6、请明确检测单位检测所需铺设道路的挖机钢板由检测单位自理,无需桩基单位提供。 回复:请投标人根据现场场地条件综合考虑检测单位便道等配合费。 7、本项目主体封顶预计在什么时间。 回复:本次招标不含主体,桩基完工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8、现场是否提供施工用水电。 回复:桩基施工时现场暂无临时用水、电接口,桩基施工所需的用水、电费用包干,投标人自行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9、本项目现场有无网电接口,如有,有多少KW。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考虑。投标人如有需要,发包人可配合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招标文件中同步调整。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9日09:15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 概况: 2.1建设地点: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2.2招标范围: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桩基工程,包括1#厂房、2#厂房桩基,工程设计桩长30米,均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780KN,具体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4-18
项目详情
( 江北分中心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桩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首次公示)
标段编号: JBFJ2500467-02SGGH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的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08-12载体工程桩基工程 中标人已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 中标人名称: | 江苏乐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2902199.10元 |
| 中标工期: | 3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 | 孟元飞 |
| 定标原因及依据: | 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要求确定中标人 |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