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大丰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房建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5-12-1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大丰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房建监理项目
  • 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沈海高速公路大丰服务区改扩建工程采用原址改扩建方案,东西双侧对称布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服务楼、调增停车区域等,服务区总建筑面积约14270平方米 ; 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协助实施单位(部门)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工作;做好巡视和旁站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计量、合同、费用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等符合要求;做好对已完工程质量评估,并确保及时提供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协助实施单位(部门)组织交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当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时,需派专人进行现场查验,其结果在保修范围内,负责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7

项目详情

沈海高速公路大丰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房建监理项目

SHGKJ-FJJL 标段施 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沈海高速公路大丰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房建监理项目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发改基础发〔 2025〕 1143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体概况

沈海高速公路大丰服务区改扩建工程采用原址改扩建方案,东西双侧对称布设, 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服务楼、调增停车区域等,服务区总建筑面积约 14270 平方米。其中,东侧服务区(往盐城方向)总建筑面积约 8114 平方米,新建主服务楼 7262 平方米,快速服务点 260 平方米,其他建筑 592 平方米,设置停车位 330 个;西侧服务区(往南通方向)总建筑面积约 6156 平方米,新建主服务楼 5521 平方米,快速服务点 260 平方米,其他建筑 375 平方米,设置停车位 468 个。工程建安费总计约 9242.2 万元

2.2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SHGKJ-FJJL 标段。

2.3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咨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协助实施单位(部门)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工作;做好巡视和旁站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计量、合同、费用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等符合要求;做好对已完工程质量评估,并确保及时提供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协助实施单位(部门)组织交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当甲方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时,需派专人进行现场查验,其结果在保修范围内,负责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2. 4 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约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具体以委托人实际进度计划为准。

2. 5 监理机构设置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位条件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 0 1 1 日(以投标报表交 / 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5000 万的房建设施新建或改造工程监理业绩。

3 )其他

A. 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B. 信誉要求

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 ( 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 的信用等级评价 ( 监理类 ) C 级及以上级别;

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1 资质 条件

A.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B.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2 业绩条件

202 0 1 1 日(以投标报表交 / 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在一项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5000 的房建设施新建或改造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含副职)

3 )其他条件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 提供 2025 7 2025 1 2 月期间 任意连续 3 个月 的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养老保险缴费明 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 3 其他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12 10 日至 2025 12 17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下同),在首页左侧 投标管理 中点击 预约管理 申请预约 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 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 1594755549 。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25 12 31 9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5 12 31 1 0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东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东路 199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88827882-71504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 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联系人:许洋、张健

工作 QQ:1594755549

电话: 025-87715160  15261826972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评标办法为 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招标补遗书 (如有) ,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 16号

电话: 025-52853073

邮政编码: 2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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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