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创智商业综合体东海县万达广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
- 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该商业综合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大部分,地上总面积约为9.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商业约7.8万平方米,室外金街约1.9万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4.8万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19605205.57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8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6年2月16日; 2.1.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创智商业综合体—东海县万达广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内容
- 范围: 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3、B值抽取方法(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的评标价作为B值抽取范围;(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4、下浮系数K、下浮率Δ、B值,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注:(1)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0元。(3)B值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B值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5、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新水晶城西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该商业综合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大部分,地上总面积约为9.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商业约7.8万平方米,室外金街约1.9万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4.8万平方米; 2.1.3最高投标限价:19605205.57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8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6年2月16日; 2.1.5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创智商业综合体—东海县万达广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4
项目详情
创智商业综合体 —东海县万达广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创智商业综合体 (项目名称)已由 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海政务备〔 2025〕3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创智商业综合体 —东海县万达广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东海县晶都大道北侧、新水晶城西侧 ;
2.1.2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14.5万平方米,该商业综合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大部分,地上总面积约为9.7万平方米,其中包含商业约7.8万平方米,室外金街约1.9万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4.8万平方米 ;
2.1.3 最高投标限价 : 19605205.57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18 日( 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 , 竣工日期: 2026 年 2 月 16 日 ;
2.1.5 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
2.2招标范围: 创智商业综合体 —东海县万达广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 〔 2017〕1号 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 ,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的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 及以上资质 ,企业具有 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有效的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 具有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 资格) 。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R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 工程认定标准: 自 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工程施工业绩 。
注: ( 1 )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 (交) 工验收证明( 如为分包项目,可提供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 2)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认定。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只要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无论是变更前还是变更后的,一律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进行认定 。
( 3 ) 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的认定以施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
( 4 )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竣(交)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5 ) 如为工程内容含 桩基工程的 ,则 桩基工程部分工程造价须达到 1200万元及以上,且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否则不予认可 。
( 6) 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 彩色 扫描 件 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 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
( 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本次招标 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②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或交工)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③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④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 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 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⑤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 〔 2013 〕 508号文、苏建招函 〔 2015 〕 16号文、苏建规字 〔 2017 〕 1号、 连建发 〔 202 5 〕 182 号 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 、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 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 “投标人承诺书”)
b .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 2018 〕 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 苏建函建管〔 2022 〕 387号 、 苏建建管 〔 2016 〕 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 执行 苏建建管 〔 2017 〕 236号 ,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 归集(配备) )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 归集(配备) ,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 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 2019 〕 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为: 202 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4 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月8日 9时00分 。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本工程须在 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 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
有效的:
( 1)企业营业执照;
( 2)企业资质证书;
(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6) 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 ( 或养老保险 ) 缴纳证明( 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 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 , 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 聘用合同 );
( 7 )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
( 8 )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 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
( 9 )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注: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以原件的 彩色 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2.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 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 〔 2017〕7号 文及苏建招办 〔 2019〕2号 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标准: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投标报价: 98分 业绩: 2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直接确定: ■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 : 评标基准价 =(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下同),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其规定范围是指 : 下 限 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3、 B 值抽取方法 ( 1)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 )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值抽取范围; ( 2)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C值 ) 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值抽取范围; ( 3)若均不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值抽取范围; (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值以上,不含C值)作为B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B值。 4、 下浮系数 K、下浮率Δ、B 值,均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系数 K: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 Δ( 房屋建筑 工程): 6%、7%、8%、9%、10%、11%、12% 注: ( 1)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 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 ( 2)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 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及所包含的规费税金为 0 元 。 ( 3) B值在 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腾讯会议里抽取,并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单位请提前下载 “腾讯会议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投标单位务必保证电话畅通,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 B值 抽取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 招标人不接受因此而提出的任何异议 。 5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 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 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 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98分 )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3.3( 2 ) |
业绩 ( 2分 ) |
1、投标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 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上 的 桩基 工程 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 ( 1 )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 (交) 工验收证明( 如为分包项目,可提供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 2) 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的认定以施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 ( 4 )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金额(或工程造价)、竣(交)工验收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5 ) 如为工程内容含 桩基工程的 ,则 桩基工程部分工程造价须达到 1200万元及以上,且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否则不予认可 。 ( 6) 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 7) 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 彩色 扫描 件 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江苏 省 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海县中易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 咨询 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海县牛山街道海陵东路 118号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 12号
邮 编: 222 3 00 邮编: 222 0 00
联系人: 薄工 联系人: 陈 工
电 话: 0518-80321092 电话: 0518-85899660/ 13505139935
传 真: / 传真: 0518-858996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jiangsuxinde@126.com
2025 年 11 月 27 日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4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http://ggzy.lyg.gov.cn/lygweb
/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 )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 投标其他文件 〕 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如下:
|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
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 |
0512-58188503 |
|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
0518-85861319 |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 ” 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 APP 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
使用 CA 登录 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 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 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
移动 CA数字证书(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