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镇级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2026年新沂市镇区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一标段)
- 项目名称: 新沂市镇级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2026年新沂市镇区一标段
- 项目地址: 新沂市窑湾镇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窑湾镇、合沟镇、草桥镇 2.1.2建设规模:新建排水管网总长约8300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2
项目详情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新沂市镇级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 已由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以 新行审批 [2023]可研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配套及上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6年新沂市镇区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一标段)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钟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新沂市窑湾镇、合沟镇、草桥镇
2.1.2建设规模: 新建排水管网总长约 8300米 。
2.1.3合同估算价: 1638万元(其中设计费28万元;建安工程费161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 1 5 日历天,施工工期: 55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实际施工日期为准) 。
设计开工日期: 2026 年 4 月 2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6 月 25 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包括 2026年新沂市镇区排水管网新建改造工程(一标段) 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2. 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 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 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b. 施工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
(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3)其他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b.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交通、市政、绿化等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 4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自 2023 年 03 月 01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 、 工程总承包业绩 之一 。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额大于等于 1300万元 的市政 工程 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业绩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20万元 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额大于等于 1300万元 的市政工程 施工 总承包业绩 ;
3. 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 ) 自 2024 年 03 月 01 日(近 2年)以来,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或 行政处罚的;
? ( 2 ) 自 2025 年 03 月 01 日(近 1年)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 3 ) 自 2021 年 03 月 01 日(近 5 年内)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 4 )其他: a、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b、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 6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6)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 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 有效的 信用报告。
3. 8 .1 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 “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
/index.html)。
3. 8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 8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67025912) 。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 交 截 止 时 间 前 已 在 “ 江 苏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经 营 主 体 信 息 库 系 统 ”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备案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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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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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87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1 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工程业绩: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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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一 、 方法 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 ~ 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93%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 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 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 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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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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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 分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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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1 ) |
工程总承包报价( 8 7 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8 7 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0.5分,每高1%的扣 1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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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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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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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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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3)篇幅要求: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 ( 6)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采用暗标,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包括项目负责人答辩) 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 7)第 1-7 项评审因素评分标准: a.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b.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80%-90%; c.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d.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 6)第 8 项项目负责人答辩的评分标准: a.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b.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80%-90%; c.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d.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或者答辩内容与标准答 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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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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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体概述 |
页数不超过 5 页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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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管理方案 |
页数不超过 25 页 |
1. 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 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 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 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 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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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购管理方案 |
页数不超过 15 页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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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
页数不超过 10 页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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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的重点难点 |
页数不超过 25 页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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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
页数不超过 10 页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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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
建议页数不超过 10 页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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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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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共 2题,每题1分,共2分。参加陈述及答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书于202 6 年 04 月 02 日 9时30分前到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参加答辩,如未按时参加视为弃权此项不得分。 注:答辩时间不超过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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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3 )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 2分,其他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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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4 ) |
工程业绩( 1 分) |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分) |
投标人自 202 3 年 3 月 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大于等于 1300万元 的市政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业绩或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 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20万元 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类似业绩或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中的金额为准。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有一项得1分,满分1分(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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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6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6 .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徐州市公共资源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 bidder )”,递交投标文件。
7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11.51 :8090/BidOpeningNew )进入“ 不见面开标大厅 ”模块后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参与开标 、解密 ,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 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 ,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电话:4009980000。
8. 其他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组织,踏勘须提供踏勘视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9.1及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须知。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 2 本次 招标 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 .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新沂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 钟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沂市 市府路 37号 地 址: 新沂市 物流中心二期西区五号楼五层
联系人: 伍警 联 系 人: 周婷
电 话: 18852296662 电 话: 17705213496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科
联系电话 : 0516-88920168
10.3异议渠道
异议执行苏建规字【 2016】4 号文 和徐住建发( 2025)12号文 ,在网上 “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盖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