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5-07-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施工标段名称
  • 项目地址: 胡埭镇管辖范围内
  • 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5

项目详情

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BH20250407001-S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 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锡滨数投许〔 2025〕 12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无锡胡埭工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无锡胡埭工业园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直湖港及其支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胡埭镇管辖范围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一)状元浜生态修复及文化提升工程。新开状元浜延伸段河道500m,河道两岸新建生态驳岸约930m;陆域缓冲区约9300㎡;水生植物恢复面积约4650㎡;生境修复总长约500m;曝气增氧长度约860m。总用地面积0.9257公顷,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新开状元浜延伸段河道495m,河道两岸新建生态驳岸约920m;陆域缓冲区约9200㎡;水生植物恢复面积约4650㎡;生境修复总长约495m;曝气增氧 长度 860m,用地面积0.9188公顷。二期新开 状元浜 延伸段河道 5m,河道两岸新建生态驳岸约10m;陆域缓冲区约100㎡;生境修复约5m,用地面积0.0069公顷。

(二) 小胡山浜延伸段生态修复及文化提升工程。现状小胡山浜南岸沿现状河口线新建生态护岸,长度约 700m。陆域缓冲区约7000㎡,水生植物恢复面积约3500㎡;生境修复总长约700m;曝气增氧长度约700m。

(三)直湖港沿线生态改造及文化提升工程。钱胡路~安泰路段直湖港河道两岸构建陆域缓冲区,面积约13万㎡。

(四)马鞍农田面源治理工程。对现状沟渠的梳理,和部分水域的湿地改造,治理面积约37.6万㎡。

(五)刘塘浜等7条河道生境修复工程。对刘塘浜、梅车口浜、邵格里浜、山下王巷浜、马巷浜、田舍里浜、朱巷浜(西园路~马巷浜段)进行清淤,清淤河道总长度约6700m。

(六)直湖港支流生态多样性保护工程。实施直湖港支流生态多样性保护,面积约10万㎡。

(七)绿化养护等级及时间:三级养护二年;水生态河道3级养护2年。

(八)本工程 工程等别为 Ⅱ等,主要建筑物等级为2级

总投资金额:约 7587.88 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对应投资金额: 6663.46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1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合同总价的 0.05%来计算,上限为合同价的5%。

2.5质量要求:

1)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水质养护标准:养护期内年平均水质要求达到三类水质标准(以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 须按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移交手续,并 按合同要求扣除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

3 )财务要求: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如为联合体,均需提供) 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项目经理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 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项目经理 ,年龄不应超过 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 关系 证明。

6 )项目部成员要求: 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5年3月-2025年5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 关系 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7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负责人 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 若为联合体,以牵头单位为准)

8 )信用等级要求: /。

9 )其他要求: 1) 从业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 “信用中国”公布的,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 投标企业能提供 面积不小于 10 堆场 堆场证明资料 要求提供: A、位置图及坐标; B、地点距离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镇域边界线向外不超过50Km C 、与当地村 或社区 签订的淤泥堆场意向协议。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淤泥堆场意向协议须注明签订日期 提供 证明资料 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可提供) ;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人提供的淤泥堆场点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拟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含)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年 7 9 24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观山路 199号12号楼2楼) 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30.html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4. 1 .2 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58.215.18.211:2091/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 ,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 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 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工具软件使用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

4.2.2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4.3.1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2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7 25 09 30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 2 开标模式 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64860365.64元

7. 4 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8.1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8.2本项目监督部门: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联系方式: 0510-81173010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胡埭工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 2号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汤月

电话: 0510-85580202

招标 代理机构 无锡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 100号B幢1201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杨培强

电话: 0510-68280865、15161548804

电子邮件: 120747160@qq.com

11.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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