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谷里街道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水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294816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4-03-15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宁区谷里街道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水务
  • 项目地址: 江宁谷里街道
  • 范围: 该项目位于谷里街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755.78亩,工程内容包括:(1)新建泵站4座,其中2座为200HWG混流泵配11KW电机,1座为SD200-200A离心泵配22KW电机,1座为SD200-250(I)A离心泵配22KW电机。(2)建设渠道?4.46km,其中新建口宽0.6m深0.8m矩形渠3.925km,新建口宽0.6m深0.6m矩形渠0.535km;(3)渠系建筑物共计214座,包括:新建过路涵洞8座;新建下田涵28座;新建放水口164个;新建农桥1座;新建节制闸11座,涵闸2座。(4)新建低压管道5.685km,其中:PEФ400低压(0.8MPa)管道1.09km,PEФ315低压(0.8MPa)管道0.18km,PEФ250低压(0.8MPa)管道2.42km,PEФ200低压(0.8MPa)管道0.275km,PEФ160低压(0.8MPa)管道1.72km;新建管道出水口154座;Ф250闸阀井(含铸铁闸阀)6座,Ф200闸阀井(含铸铁闸阀)2座,Ф160闸阀井(含铸铁闸阀)11座,管道过河(沟)2处。(6)新建净宽3.0m砼路2.865km,会车平台7个;(7)耕地提升72.85亩(施有机肥1000kg/亩,含翻耕)。配建标志标牌2个。(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2

项目详情

编号: NJSL240312318701S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宁区谷里街道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占用高标准农田补建项目 已由 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江宁农复[2024]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为 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江宁谷里街道

招标内容及规格: 农田水利工程;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谷里街道,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755.78亩,工程内容包括:(1)新建泵站4座,其中2座为200HWG混流泵配11KW电机,1座为SD200-200A离心泵配22KW电机,1座为SD200-250(I)A离心泵配22KW电机。(2)建设渠道?4.46km,其中新建口宽0.6m深0.8m 矩形渠3.925km,新建口宽0.6m深0.6m 矩形渠0.535km;(3)渠系建筑物共计214座,包括:新建过路涵洞8座;新建下田涵28座;新建放水口164个;新建农桥1座;新建节制闸11座,涵闸2座。(4)新建低压管道5.685km,其中:PEФ400低压(0.8MPa)管道1.09km,PEФ315低压(0.8MPa)管道0.18km,PEФ250低压(0.8MPa)管道2.42km,PEФ200低压(0.8MPa)管道0.275km,PEФ160低压(0.8MPa)管道1.72km;新建管道出水口154座;Ф250闸阀井(含铸铁闸阀)6座,Ф200闸阀井(含铸铁闸阀)2座,Ф160闸阀井(含铸铁闸阀)11座,管道过河(沟)2处。(6)新建净宽3.0m砼路2.865km,会车平台7个;(7)耕地提升72.85亩(施有机肥1000kg/亩,含翻耕)。配建标志标牌2个。(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

规模(估算价): 646.02 万元

工期(交货时间): 6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9年3月1日(含)之后)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水务交易系统诚信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类似工程:指中标价(或工程规模)34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或水利工程。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4)其他要求:

(4.1)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4.1.1)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4.1.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4.2)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项目经理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4.4)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施工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质量)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4.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8)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9)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20

1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0

1.1 内容完 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1.2. 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 ( 9 ) 1.2.1 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2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2 分; 1.2.2 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2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2 分; 1.2.3 设备安装工程 施工 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2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 1 分,最多扣 2 分; 1.2.4管道安装 工程 ,施工 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2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2 分; 1.2.5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 节中。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2

2.1 项目区的平面布置全面、合理可行,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2.2 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3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2

3.1 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3.2 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无明显瑕疵得 0.5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0.5 分; 3.3 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无明显瑕疵得 0.5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0.5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4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2

4.1 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4.2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0.5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0.5 分; 4.3 质量检测有计划,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无明显瑕疵得 0.5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0.5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5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2

5.1 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5.2 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6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2

6.1 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6.2 环境保护、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得 1 分,有明显瑕疵,每处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注: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项目管理机构

2 .5

1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2 .5

1.1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扫描件为准)

1.2项目组成员需配备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质检(质量)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得1分,每少一名扣 0.2 分,同时具有水利中级职称的每个加 0.2 分,最高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利诚信库 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

投标报价

75

投标报价

75

评标基准价 C=A × Q1+B × Q2 ;其中 A 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 B 为剔除无效标和低于最高限价 90% 的有效投标报价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 当有效投标数≤ 5 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 5 <有效投标数≤ 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 10 <有效投标数≤ 15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 当有效投标数大于 15 且小于等于 20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 当有效投标数 >20 时,取剔除 n 个最高评标价和 n 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n= 有效投标人数量× 20%( 去除小数取整数 ); 其中 Q1 为权重系数,取值为 45% 50% 55% ,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 Q2=100% Q1 ;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100% (评标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 1% 0.7 分,每低于 1% 0.5 分;不足 1% 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数。

其它因素

2.5

1

投标人的业绩

1

投标人近 5 年( 2019 3 1 日(含)之后) , 承担过单项合同造 340 万元及 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或水利工程,有一项得 1 分,满分 1 分。 [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 ( 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 ) 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 , 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 。注: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标准的业绩不可兼得,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2

项目经理业绩

1

项目负责人近 5 年( 2019 3 1 日(含)之后) , 承担过单项合同造 340 万元 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或水利工程,有一项得 1 分,满分 1 分。 [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 ( 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 ) 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 , 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 。注: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标准的业绩不可兼得,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若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3

承诺书

0.5

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 0.5 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3月15日 17:29:00 2024年03月22日 17:29:00 ,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07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njggzy.nanjing.gov.cn/) 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办理企业加密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用相应的软件制作、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交易平台。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3采用评标入围方法的,本标段中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偏差率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次序,确定前2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评标;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2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阶段评审。(投标报价的偏差率的绝对值=100%×|投标报价—不可竞争费—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8.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5施工方案(技术标)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不超过则不扣分(不含项目经理答辩)。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谷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宁区谷里街道集镇 地 址: 江宁区文靖路89号
邮 编: / 邮 编: 211000
联 系 人: 岳爱龙 联 系 人: 赵宇
电 话: 025-86123770 电 话: 025-52288911
传 真: / 传 真: 025-52288911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1463691556@qq.com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账 号: /
项目承诺书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ztb_jy/NetZtbMis/Pages/Signature/downloadAttach.ashx?AttachGuid=0e3f19cd-ce9e-4814-9db0-de877784e8d0
招标及答疑文件地址:http://221.226.86.240/njslhy/JSGCZtbMis2_NJSL/Pages/ZhaoBiaoGongGao/Attach_List.aspx?ViewGuid=2c22e05a-fe1f-4a4a-9c1e-e22038227a20@dYS6jB-Py8VhEiDqePOWFktJ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