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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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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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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
家具采购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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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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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新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锡经行审投许[2024]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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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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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无锡经开区吴都路以南、南湖大道以东、瑞景道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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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新建工程家具采购,包括清单范围内的13栋教育教学楼及生活用房的课桌椅、床、教师屏风桌等家具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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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365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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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188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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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无锡市一中太湖新城分校新建工程家具制作、检验(包括工地现场样品及检测)、验收、包装、供货(包括工地卸车费)、运输、安装、调整、维护、售后等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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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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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质量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如达不到上述标准,中标人必须返修整改到上述标准,才能交付招标人,其返修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返修工期计入工期考核,并支付合同价的5%的质量违约金给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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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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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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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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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有效;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③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④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企业近三个月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2025年8月—2025年10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8月—2025年10月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法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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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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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至
/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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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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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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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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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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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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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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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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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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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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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2月04日
16:30
时至
2025年12月09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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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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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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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2月25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V7.0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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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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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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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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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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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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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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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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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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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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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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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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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置业大厦宁波银行 23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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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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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西新街8号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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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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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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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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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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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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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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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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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嘉、蔡颖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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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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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56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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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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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2729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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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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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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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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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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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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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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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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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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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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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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