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主城区待移交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扬州市主城区
- 规模: 拟对扬州市主城区(不含江都区)待移交污水管道进行排查整治,主要包括:修复污水管网缺陷点约5914处;修复道路空洞约103处;待移交污水泵站提升改造9座;河内排水管道整治约500米;新增小区雨水排口水位计和污水排口水质水量仪表(20套)、河道雨水排口水位观测设备(26套)和水质传感器(10套);改造雨污水混(错)接管道约127处;截流井改造8座;入河口截流设施提升改造7座
- 范围: 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9
项目详情
主城区待移交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主城区待移交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数据投资
〔
2024
〕
23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主城区待移交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扬州市主城区
(
不含江都区
)
。
2.2 工程规模:
拟对扬州市主城区(不含江都区)待移交污水管道进行排查整治,主要包括:修复污水管网缺陷点约
5914
处;修复道路空洞约
103
处;待移交污水泵站提升改造
9
座;河内排水管道整治约
500
米;新增小区雨水排口水位计和污水排口水质水量仪表(
20
套)、河道雨水排口水位观测设备(
26
套)和水质传感器(
10
套);改造雨污水混(错)接管道约
127
处;截流井改造
8
座;入河口截流设施提升改造
7
座。
2.3 招标范围:
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
保修期
(施工工期
270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10.48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
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
2
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
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
交通土建
或
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
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或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或
设备安装工程或机电安装或土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人数
:
3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符合扬建工(
2014
)
8
号文的相关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标人
2025
年
06
月至
2025
年
08
月
任意一个月
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任合同)
3.10.
2
投标人没有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
http://credit.jiangsu.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其中投标报价:
90
分,信用分:
10
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
25
年
09
月
04
日至
20
25
年
09
月
09
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5.4 投标工具费: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
25
年
09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
.3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响应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6.4 投标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
V2.0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扬州市政管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路
183号
|
地址:
扬州市邗江中路
330号星座国际7楼
|
|
邮编:
225000
|
邮编:
225000
|
|
联系人:
陈主任
|
联系人:
陈素
|
|
电话
:
0514-87821702
|
电话:
15345254527
|
|
传真: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705297756
@qq.com
|
9.
备注
本项目采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
2016】4 号文)。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陈素
,联系电话:
15345254527, 通讯地址:
扬州市邗江中路
330号星座国际7楼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
“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
台。
20
25
年
09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