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省级机关河西周转房项目三标段装饰装修工程
- 项目名称: 省级机关易地交流干部周转房项目省级机关河西三标段装饰装修工程
- 项目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苍山路以西,集贤街以北,集庆门大街以南
- 规模: 三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4、5、6-1号住宅楼分别为32层、30层、32层,首层架空;建设配套用房1栋(6-2号楼、地上2层、地下1层)及地下车库(地下1层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苍山路以西,集贤街以北,集庆门大街以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9
项目详情
省级机关河西周转房项目三标段
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000000100001705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级机关河西周转房项目三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发改投资发[2017]1202号 、 苏发改投资发[20 24 ]12 27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装饰装修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 苍山路以西 , 集贤街以北,集庆门大街以南 。
2.1.2建设规模: 三标段工程总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 ,4、5、6 -1 号住宅楼分别为32层、30层、32层,首层架空;建设配套用房1栋( 6-2号楼、 地上2层、地下1层)及地下车库(地下1层)。
2.1.3合同估算价: 约 98 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6-1#楼 工期 总日历天数 : 240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年 03 月 05 日
计划 完 工日期:202 6 年 10 月 31 日
4#楼 工期 总日历天数 : 210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计划 完 工日期:202 7 年 01 月 25 日
5#楼 工期 总日历天数 : 180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年 07 月 30 日
计划 完 工日期:202 7 年 01 月 25 日
开工日期 以总监签发的书面开工令日期 为准 ; 完 工日期以 完工证明日期 为准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 完 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承包人还需满足以下节点工期要求 (以下节点工期在结算时不计入 总 工期考核范围) :
1、承包人中标后15天内必须具备外窗附框安装条件,后续窗框、窗扇等安装时间,由发包人根据项目进度提前通知,承包人须按要求执行;
2、承包人须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0日内,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样板间施工。
2.2招标范围:省级机关河西周转房项目三标段装饰装修工程,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 专业承包一 级 资质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投标人企业资质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的,从其规定处理。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有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 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 企业业绩 : 企业 自20 20 年 10 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5000 万元 (含) 以上的 房屋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厂房及物流仓储除外)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业绩不予认可 ); 备注:为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提供的业绩资料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a.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b.类似工程业绩如是直接发包,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中标通知书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否则不予认可。
(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 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 不得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 12 月 09 日 17时 3 0 分 (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sggzy.jszwfw.gov.cn/ )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 使用不见面开标 。
6.资格审查
6.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2 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是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附件3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本次招标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后进行详细评审,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条评标标准2.1、2.2和第三条评标程序3.2、3.3评标顺序不一致的按上述评标流程进行评审。其他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入围方法:方法三(R= 30 ,报价平均值上 10 家,报价平均值下 2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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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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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90分 施工组织设计: 8 分 投标人业绩: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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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入围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其中的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抽取数值为 95% 、 95.5% 、 96% 、 96.5% 、 97% 、 97.5% 、 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以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制价为 B ,则: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2=1-Q1 ;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Q1 、 K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2=90% 。 上述两种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计算的依据。 2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 ( 苏建规字 (2017)1 号)附件 3 第五条第(二 ) 项规定,本次招标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后进行详细评审,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二条评标标准 2.1 、 2.2 和第三条评标程序 3.2 、 3.3 评标顺序不一致的按上述评标流程进行评审。其他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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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9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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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组织设计 ( 8 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超过80页不扣分,超过80页扣0.5分。 5、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暗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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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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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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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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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的保证措施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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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各阶段 安全的 保证 措施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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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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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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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优:1分;良:0.9分;中:0.8分;一般:0.7分;无: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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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业绩 (2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 20 年 10 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 5000 万元 (含) 以上 的 房屋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厂房及物流仓储除外)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 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资料不明确而影响评委评审的,业绩不予认可 ); 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可兼得 。 备注:为确保业绩的真实性,提供的业绩资料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不予认可: a.提供有形市场(业绩所在地省(市)招投标网站或省(市)行政部门政务网站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查询到的中标公告(公示)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b.类似工程业绩如是直接发包,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中标通知书经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备案章,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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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省级机关房屋建设中心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 6 号
联系人: 杨工
联系方式: 025-82212536
招标代理: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 10G 室
项目联系人:冯 工
联系电话: 18013891933
联系邮箱: 123593758 @ qq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