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4009(通京大道东、紫荷路南)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 项目名称: 通京大道东紫荷路南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 项目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2
- 开标时间: 2026-01-22
项目详情
R24009(通京大道东、紫荷路南)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R24009(通京大道东、紫荷路南)地块建设项目
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数据局
以
崇数据备
〔
2025〕16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天玖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通京大道东、紫荷路南。
2.1.2建设规模:
R24009(通京大道东、紫荷路南)地块建设
项目
,总建筑面积约
135949平方米。
本项目
采用装配式
。
2.1.3合同估算价:
约
65682
万元,其中一标段
估算约
41687
万元
,
二标段估算约
23995
万元
。
2.1.4工期要求:
61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2
月,
竣工日期:
2027年
10
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R24009(通京大道东、紫荷路南)地块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共分2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
1#楼(邮政服务用房、消控室、治安联防站、文化活动站)、2#楼(体育活动室)、3#楼(配电间)、4#楼(养老服务用房)、5#楼、6#楼、7#楼(婴儿照料室)、8#楼、15#楼(售楼处、物业用房)、16#楼(配电间)及相应的人防、地下汽车库(AH-AG后浇带以北含后浇带、AE-AH/14-15后浇带以东含后浇带、AE-AF后浇带以北含后浇带、15-16后浇带以东含后浇带、AC-AD后浇带以北含后浇带、AC-AF/17-18后浇带以西含后浇带、AE-AF后浇带以北含后浇带、23-24后浇带以东含后浇带、AC-AD后浇带以北含后浇带、AC-AN/28-29后浇带以西含后浇带、AN-AM/28-31后浇带以北含后浇带、AV-AM/30-31后浇带以西含后浇带、AU-AV后浇带以北含后浇带、32-33后浇带以西含后浇带、AV-AW后浇带以北含后浇带)、景观绿化、围墙、室外消防、配套工程、智能化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建筑面积约71539㎡,具体以红线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
9-14#楼、17#楼(配电间、开闭所、垃圾收集站)及相应的人防、地下汽车库(AH-AG后浇带以南、AE-AH/14-15后浇带以西、AE-AF后浇带以南、15-16后浇带以西、AC-AD后浇带以南、AC-AF/17-18后浇带以东、AE-AF后浇带以南、23-24后浇带以西、AC-AD后浇带以南、AC-AN/28-29后浇带以东、AN-AM/28-31后浇带以南、AV-AM/30-31后浇带以东、AU-AV后浇带以南、32-33后浇带以东、AV-AW后浇带以南)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建筑面积约64410㎡,具体以红线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
2023〕第26号
)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12
月
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
料必
须齐全,缺一不可。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还需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
〔
2017〕236号
文执行(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
(
1)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时间在后的为准
)
;面积以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
,
以建筑面积少的为准)】
。
(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注: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3.4.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
2022〕2号
)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
(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4.6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且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29
日至
202
6
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6
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分
。
5.2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特别提醒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5异议向招标人提出:南通天玖置业有限公司、0513-66889905。
8.6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13-59000361。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天玖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
1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
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
|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杭丽娟、杨伟
|
|
电话
|
0513-66889905
|
电话
|
18906296260、18906296209
|
2025年
12
月
29
日
附件: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
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
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按照一标段
→二标段的顺序依次开标,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可以申请任意一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同时申请多个标段投标,但不得兼中,即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参与二标段的评标。
程序如下:一标段开标
→二标段开标→一标段评审→推荐一标段中标候选人→二标段评审→推荐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
(一)资格符合性评审:
(
1)形式评审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
位公
章
|
(
2)资格评审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有效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2
|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
|
|
3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5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
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注册在投标单位
)
;
特别提醒: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
2023〕第26号
)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
|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
|
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
)
|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
有效的劳动合同
(
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
|
9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提供资料: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证明材料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
|
10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
12
月
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
料必
须齐全,缺一不可。若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还需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业绩认定归属按照苏建建管
〔
2017〕236号
文执行(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
(
1)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时间在后的为准
)
;面积以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所显示的建筑面积为准【如
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显示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
,
以建筑面积少的为准)】
。
(
2)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注: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等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11
|
投标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12
|
关于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的承诺书
|
有效的关于总承包服务费及配合费的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
|
|
13
|
诚信承诺书
|
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
|
|
14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
|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
(格式详见第八章)
|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及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转账、电汇、网银;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
如
投标人采
用现金
形式缴纳
投标
保证金的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如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
投标
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保函中应明确投标项目、担保金额、受益人、保证人、
被保证人等具体内容。银行保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如
投标人采
用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形式
的
,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
|
|
备注
|
上述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符合性评审,方可参加后续的评审。
(二)详细评审:
1.
技术标评审(打分制、暗标、满分
8
分)
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独立评审:
(
1)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
8
分)(暗标):
①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模块按要求上传,暗标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无需制作封面,页面尺寸一律采用A4竖向幅面,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中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行距统一1.5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②施工组织设计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③项篇幅扣分),否则评委应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③施工组织设计每个评审项目不得超过对应最大页数,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④各投标人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最大页数
|
|
|
无此项
|
分值
|
||||
|
1
|
总体概述
|
对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等内容进行评分。
|
0
|
0.84
—
1.2分
|
5页
|
|
2
|
施工平面布置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0
|
0.84
—
1.2分
|
4页
|
|
3
|
施工进度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0
|
0.84
—
1.2分
|
10页
|
|
4
|
施工质量
|
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0
|
0.84
—
1.2分
|
10页
|
|
5
|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
|
0.7
—
1分
|
10页
|
|
6
|
施工的重点难点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0
|
0.84
—
1.2分
|
26页
|
|
7
|
新技术应用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0
|
0.7
—
1分
|
15页
|
2.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
2分
)
(暗标)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
答辩
(
0-2分)
|
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评标环节现场
解答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
书面暗标答辩方式
),共计两道题目。
注:
(
1)
拟
派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于
202
6
年
1
月
22
日
13
时
00
分前至
前到达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号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按开标大厅电子大屏显示)签到
并
参加现场答辩。派项目负责人
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拟派
项目经理
委任书原件,或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签到、答辩的,
则
拟派项目负责人
答辩不得分
。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开标现场服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
。
(
3)
答辩内容
不得出现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以及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否则按
无效标处理
。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文件内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其他人员参与答辩。若答辩项目负责人非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按
无效标处理
。
|
|
注:
各投标人
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
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
BIM演示动画(2分)暗标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
|
无此项
|
分值
|
|||
|
1
|
BIM演示动画
|
BIM动态视频演示并展示本项目工程概况,以动画形式介绍各阶段场地布置的漫游、进度推演、竣工后的效果等。投标人制作mp4格式漫游视频文件,
视频大小不得超过
800M,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
。
视频采用旁白的,统一要求语言为普通话。(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视频容量大小及相关暗标要求,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视频无法上传或视频模糊无法分辨或不满足暗标要求的,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暗标要求:视频文件陈述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人员姓名、页眉页脚、企业签章等标志,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展示视频文件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中,上传的压缩包文件名及压缩包内含文件的文件名统一命名为:
“
BIM演示动画
”,投标文件和BIM演示动画文件分开上传。未按上述要求上传演示动画文件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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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4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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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①BIM演示动画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各投标人的BIM演示动画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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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综合标评审(打分制、满分
6
分)
(
1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分)
企业信用评定分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得分*6%
(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注:投标人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以开评标系统中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房建类信用分为准。
5.
经济标评审(合格制)
(
1)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的,则为无效标。
(
2)
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其投标报价评审等级为
“合格”。
注:如投标报价评审作无效标处理的,其经济标评审等级为
“不合格”。经济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名推荐。
(三)
确定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总得分
=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
答辩得分
+BIM演示动画得分+
综合标得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
1)合格投标单位
<
3 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2)3家≤合格投标单位≤5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3)合格投标单位>5家,按总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
答辩得分
+BIM演示动画得分+
综合标得分
)
由高到低排名推荐前
5名单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市场信用评价分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决定排名。(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投诉或质疑导致中标候选人少于五家时,不补充中标候选人。
)
注:以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
评审
得分
不
带入定标阶段。
(四)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
(五)定标程序
本工程共分贰个标段,按照一标段
→二标段的顺序依次定标,前面已定标标段的中标人(拟中标人)参与后续标段的定标但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人(拟中标人)。
1.
监督小组
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
2.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2.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或以上单数;
2.2定标会议
招标人应当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的原则,采用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
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中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定标前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情况等。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2.3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
自
2022年
12
月
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工程施工业绩
,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2)投标企业承建(不含参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不超过3个),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等获奖证明材料。获奖时间为202
2
年
12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
如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的,获奖证书与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落款时间仅有年月的,视为当年当月
1日。
3)投标企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证明材料;
6)定标因素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4定标评审资料的递交。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如下:
①定标评审资料5套(纸质)
(
正本
1份、副本4份
)
。
投标人须自行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并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一个封袋(封箱)内提交(需自行制定目录,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袋(封箱)上应标明项目名称、
“定标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封箱)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评审资料的复
印件
或打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以上所有资料在定标前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具体通知进行递交。
如未按时递交或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中标候选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截止前递交定标评审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定标评审,其余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步定标评审。
(六)定标(票决法)
1)
票决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2)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①企业规模、近三年营业额、利润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良好的企业优于企业规模、近三年营业额、利润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差的企业;
②企业近3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工程类奖项多的企业优于获得少的企业。
获奖时间为
202
2
年
12
月
1日
至投标截止日
,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
如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的,获奖证书与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落款时间仅有年月的,视为当年当月
1日
;
③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优于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低的企业;
④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好的企业优于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
位履约评价差的企业;
⑤
投标人
自
2022年
12
月
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
住宅工程施工
多的优于完成少的企业
;
⑥投标报价合理性;
⑦优先考虑有利于项目实施、履约的条件
,由
投标人自行提供
。
在定标结束后将对定标结果公示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拟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若拟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受到异议投诉,且异议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无论因何种原因(如因异议、投诉或其他原因)导致某标段的拟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影响其余标段的中标结果,且招标人
有权
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对原拟中标人单位进行处理。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并作出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