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七都镇太湖南片区绿色生态提升项目-产业区域内南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 吴江区七都镇太湖南片区绿色生态提升项目产业区域内南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吴江区七都镇临浙开发区
- 规模: 总建筑面积108461.1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618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3.0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3344.82平方米,最大高度45.10米,最大跨度39.10米,层数:地上九层、地下一层
- 范围: 2.1建设地点:吴江区七都镇临浙开发区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08461.1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618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3.0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3344.82平方米,最大高度45.10米,最大跨度39.10米,层数:地上九层、地下一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7
项目详情
吴江区七都镇太湖南片区绿色生态提升项目 -产业区域内南地块建设工程 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 E3205840327001692098001
本招标项目 吴江区七都镇太湖南片区绿色生态提升项目 ( 项目名 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备 [2022]68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吴江区七都镇太湖南片区绿色生态提升项目 -产业区域内南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吴江区七都镇临浙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 108461.1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6188.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73.04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3344.82平方米,最大高度45.10米,最大跨度39.10米,层数 : 地上九层、地下一层 。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大型土石方、桩基、土建、 装修、智能化、 钢结构、安装、幕墙、室外附属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专业 ; 质保期配合工作 )
2.4 监理服务 期: 20 26 年 03 月 31 日至 20 28 年 05 月 26 日,共 788 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工程估算 价约 36813.288233 万元 ,监理 费约 330.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 程监理甲级 资质;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房屋建筑 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以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9 其它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 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
(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5)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 14 号文关于 “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 资格 ”之规定。
(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有效投标大于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名;有 效投标为 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 投标等于 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 定分离 ”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评分办法,推荐 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 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 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1 0 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 自 202 3 年 01 月 01 日至今 监理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6.5万 平方米及以上的 工业 建筑 工程 (改造 装修、 加固除外)类 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 包括中标通知书 (适用于招标项目) 、监理合同、竣工 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 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类似业绩 证明中不能体现本次业绩要求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竣工图纸。类似工程信息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 体库信息系统 ” 的信息为准。未 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1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 [2014]8 号,《江苏省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 法(试行)》,苏建招办 [2015]11 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 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 是 □否,定标方法: ? 票决法 □集体议事法
5.1 获取时间: 2 0 26 年 01 月 30 日 23 : 59 时 前 。
5.2 获取方式 : 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 业 CA 锁登录 “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 系统】 ” (移动 /联通网络访问地址: http ://211.143.240.34:60/ TPBidder / memberLogin 或电 信网络访问地址: http ://180.97.151.179:60/ TPBidder / memberLogin )自行下 载 。
注:不可使用同一个 CA 同时登录两个地址进行操作。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网络环境挑 选相同运营商的访问地址进行访问。如仍有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0512-63985015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 0 26 年 02 月 27 日上午 9时30 分 (北京时间 ), 投标文 件的递交是指使用 “ 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 ” 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 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 称)上发布。
招标人: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苏州汇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吴江区七都镇 地址: 吴江区长安路 650 号安普思 4 楼
联系人: 陈潇 联系人: 张雪、谢东宏
电话: 0512 - 63825073 电话: 0512-63 67225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7 34956092 @qq.com
20 26 年 0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