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2025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I标招标公告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5-04-2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高邮市2025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I标
  • 项目地址: 高邮市内
  • 范围: 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8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市 2025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已由 高邮市水利局、高邮市财政局 邮水〔 2025〕11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省、市补助资金及高邮县级财政配套 ,项目法人为 高邮市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人为 高邮市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兴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邮市 2025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高邮市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根据邮发 [2025]1 号文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着力解决好人

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经高邮市委、

市政府研究确定 2025 年市民生幸福工程共实施五大类 90 项,其中第 79 项指出 开展高邮市 2025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在全面摸清县域范围内县乡级河道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河道的不同功能,分

析问题和需求,提出生态河道建设思路和治理方式。对现状淤塞严重的河道进行

清淤疏浚,恢复河道引排功能,对现状水系不畅的断头河进行沟通连接,增加供

水保障能力,增强水体流动性。在确保河坡、堤防安全稳定的前期下,尽量采取

水生植物、根系发达维护成本低的本土植物固坡,形成自然鱼类栖息地,恢复河

岸的野趣与生机。因地制宜对河道进行特色化改造,提升农村水环境。

高邮市 2025 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拟选取县级河道长林沟、龙狮沟、车逻大河、六安河等4 条县级河道,林场引水河、白马跃进河、龙潭排涝河、临中河、东风河、营东河等45 条乡级河道进行生态清淤,整治总长度为137.21km。长林沟、龙狮沟、车逻大河、六安河河道整治级别为4 级,其余乡级河道及临时工程为5 级。 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概算总投资为 4460.66 万元 其中 I标2800.86万元,II标1659.8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高邮市 2025年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标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 GYSTHD-SG-2025-S1 ),主要建设内容为: 位于龙虬镇、汤庄镇、三垛镇、甘垛镇、临泽镇、周山镇、界首镇,主要建设内容为: 对龙虬镇 11.16km、三垛镇24.21km、甘垛镇10.72km、周山镇10.59km、界首镇7.11km河道进行清杂、清淤、植物防护;对汤庄镇19.72km河道进行清杂、清淤、 木桩防护、植物防护等, 对临泽镇 28.95km河道进行 清杂、清淤、管桩防护、植物防护、节点打造等。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 5章工程量清单。

2.4.1本次招标对应的实施方案批复概算: 2800.86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 214 日历天,计划于 2025年5月2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5年12月2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近五年( 202 0 1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4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的,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 2021〕40号),下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01月 2025年0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其他人员要求: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 /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5年 04 21 日至 2025年 04 2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5 12 9 3 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路径: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 ”)用电子 CA 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中“开标现场直播 ”栏目,参与现场电 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 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 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 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 202 5 01 2025年 03 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 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23101180.66

7.4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其中(1)施工组织设计:24分;(2)投标报价:70 分;(3)项目管理机构:5 分;(4)企业业绩:1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2 4 分)

1.1 施工总体布置( 2 .0 分)

1)根据项目面广、点多的特点,工场布置及临时 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 1 .0 分;

2)施工期场内外交通路线、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 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 1.0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 施工进度计划、工 期、资源组织配置计划 (2.0 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  度横道图或网络图 工期进度保证措施可靠,得 1.0 分;

2)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   行,配置安排合理,得 1.0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 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 6 .0 分)

1)施工期降(排)水方案合理可行,得 1.0 分;

2)施工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 1.0 分;

3) 季节性 施工技术及管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 2 .0 分;

4)现场矛盾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 1.0分;

5) 弃土方案合理、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全面 可行,得 1 .0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主要施工方案与 9 .0 分)

1)河道疏浚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  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 4 .0 分;

3)杉木桩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 2 .0分。

4)植物防护 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 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 3 .0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 5 质量、安全保证措 施( 2 .0 分)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有保 障,得 1 .0 分;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计划具体,方案合理可行,得 1. 0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 6 环保、水保、工程 资料管理与农民工工资 保证( 3.0 分)

1)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

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 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 1.0 分;

2)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  案建设规范,配备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 1.0 分;

3)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

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完善,得 1.0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二、投 标报价 评分标 准( 70 分)

2.1 投标报价(70 分)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 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 …+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 … ,n),有效报价为未超

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

数, A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 值 的取值为 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 n≤5 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 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 n>5 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 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 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

(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 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 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不再参与评标基 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 2 位小 数):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 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70 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 1%扣 0.5 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 1%扣 1 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 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 0 分。

项目管理机构( 5 分)

3.1 项目经理 素质 3 .0 分)

1、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中级 职称得 0.5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1.0 分。

2、 拟任项目经理近 年( 202 0 1 月 1  日以来、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 14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 1 项得 2 .0分,最高得 2 .0 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 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 2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 质( 2.0 分)

1、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

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0. 5 分,最多得 2 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由社保机关出具的 202 5 01 -2025 年 03 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 养老保险 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企业业绩

1分

近五年(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4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否则不得分。

其他要求

注: 1、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页码要求: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 不超过 200页 200页 ,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 0.1分。

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 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  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得分,如为同一业绩,优先项目经理业绩赋分。

8.其他内容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邮市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地址:高邮市蝶园路 52

联系人:孙牧原

电话: 13655254774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 兴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 海潮 东路 108号-1(金融大厦13楼)

联系人: 王震

电话: 18451725678

电子邮件: 3660997639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