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东侧港池润邦护坡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5-03-0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东侧港池润邦护坡工程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
  • 规模: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开挖土方及新建护堤
  • 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8

项目详情

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东侧港池润邦护坡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三夹沙东侧港池润邦护坡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开挖土方及新建护堤。其主要工程量包含现有护坡拆除,抛石防护(含灌砌),混凝土防护,岸坡防护,土方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约 550 万元。

2.1.3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3 月,计划完工日期: 2025 6 月,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40 号)文件规定),同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 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

1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2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040 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 2020 1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及以上或长度 60 米以上的海堤(含防波堤)施工业绩。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则须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接受联合体业绩,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施工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3.2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3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根据苏建招办 [2022]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a )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

b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自行协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d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e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03 28 9 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事项

6.1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25 03 13 17 00 分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提出。

6.2 招标人将于 2025 03 13 24 00 分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回复。

6.3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将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7 、公告时间及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 2025 03 0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 本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 、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主楼 3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0513-80975699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江海大道 488 号金贸国际 25 2501

联系人:董安国

联系电话: 1891229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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