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行道完善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人行道完善工程施工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
- 规模: 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升道路行人安全,完善城区范围内部分未与道路同步建设的人行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升道路行人安全,完善城区范围内部分未与道路同步建设的人行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人行道完善工程
已由
南通市
海门区
数据
局
以
海数据审批【
2025
】
89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
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
;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
为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升道路行人安全,完善城区范围内部分未与道路同步建设的人行道
。
2.1.3合同估算价:
约
1933876.38
元
2.1.4工期要求:
40日历天
(
竣工日期以四方验收中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
注:
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
质量要求:
合格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
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
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
B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
1.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拖欠
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
5
日至
202
6
年
01
月
0
9
日
09
时
00
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6
年
01
月
0
9
日
09
时
00
分
。
5.2逾期送达
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
1)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
根据苏建招办(
2022)2 号文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 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
5
)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
诚信库
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
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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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滨河东路与东布洲路交叉口北
80米(档案大楼)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区海兴中路
234
号同慧嘉园西门
|
|
联系人
|
洪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
电
话
|
13142991728
|
电
话
|
1595085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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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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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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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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