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句容市老便民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句容市境内
- 范围: 防渗墙加固、新建防洪墙、背水坡脚新建硬质化排水沟、两岸新建沥青道路、排涝站标准化提升、小灌溉站拆建等 ;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为句容市老便民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沿线建筑物安全鉴定、实物量调查等相关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安全鉴定报告、实物量调查报告、勘察设计报告、方案效果图、图纸、工程概预算、招标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CAD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3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句容市老便民河综合整治工程
已列入
《江苏省中小河流专项规划》与《江苏省秦淮河区水利治理规划》实施
,资金来源为
上级财政
资金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句容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镇江科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句容市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防渗墙加固
、
新建防洪墙
、
背水坡脚新建硬质化排水沟
、
两岸新建沥青道路
、
排涝站标准化提升
、
小灌溉站拆建等。项目
匡算
总投资约
3100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为
句容市老便民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
,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沿线建筑物安全鉴定
、实物量调查
等相关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
安全鉴定报告、实物量调查报告、
勘察设计报告、方案效果图、图纸、工程概预算、招标技术文件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
(图纸必须提供
CAD
格式)
及有关技术资料)
,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
2.4
勘察设计工期:
(1)
合同签订后
7
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
(
2
)
自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起,
1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完成后,
3
天内提交报批稿;
(
3
)
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
7
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文件及相应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
(
4
)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
15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
3
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5
)勘察、测量数据的深度与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进度的要求;
(
6
)服务期:签订合同到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
a.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b.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两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设计单位若不具备上述工程勘察资质,可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单位)共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202
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链接诚信库】;
(
3
)财务要求:
/
(
4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链接诚信库】。
(
5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6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
7
)勘察负责人要求:
/
(
8
)勘察设备要求:
/
(
9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目前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留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
;
②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202
2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
【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
其他资料
”
,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
③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为参与本项目投标成员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除外;
④
按照镇江市水利局《关于实施镇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镇水发〔
2019
〕
142
号文)的要求,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
有意参加的
投标人于
202
5
年
6
月
18
日至
202
5
年
6
月
23
日
24
:
00
使用
CA
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镇江水利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注:投标人请在规定日期内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视为获取文件不成功。(
CA
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CA
证书的问题致电
0511-88968012
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
4008503300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
5
年
7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
镇江水利交易系统
”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镇江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8.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
9.
评标标准和方法
9.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9.2
资格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
|
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
|
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3
)项规定
|
|
5.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
|
7.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6
)项规定
|
|
8.
勘察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7
)项规定
|
|
9.
勘察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8
)项规定
|
|
10.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9
)项规定
|
|
11.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项规定
|
|
12.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
|
|
1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3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为
C=αA+βB
其中
:C--
评标基准价
,A—
最高投标限价
,B—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
①
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
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20%
(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α
取
0.6
、
0.65
、
0.7
中的一个(开标会上随机抽取),
β=1-α
。
最高投标限价为
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相应费用
*100%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注: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9.4
分值构成
资源配置、业绩部分
:
24
分
,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
56
,
投标报价:
20
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资源配置、业绩部分:
24
分
勘察设计方案部分:
56
分
投标报价:
20
分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
|
2.2.4
(
1
)
|
资源配置、业绩评分标准
(
24
)
|
人力资源配置
(不含项目负责人)
(
16
分)
|
规划、岩土、水文、水工、电气、水保、安全、造价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上述专业齐全得
8
分,每少一个专业扣
1
分(同一人只计
1
个专业);
上述专业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8
分,每少
1
人扣
1
分(同一专业只计
1
人)。
本项最低得
0
分。
注:
人员专业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或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
以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
2
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
2
分;
|
||
|
技术负责人(
2
分)
|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2
分。
|
||
|
企业业绩(
4
分)
|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
202
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有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大于
3
000
万元的河道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有一个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否则不予计分】。
|
||
|
2.2.4
(
2
)
|
设计方案
评分标准
(
56
分)
|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
(
16
分)
|
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的,得
12
~
16
分; 勘察设计工作较思路清晰、较符合工程实际,较合理可行的,得
8
~
12
分;勘察设计工作思路一般、基本符合工程实际,基本合理可行的,得
0
~
8
分。
|
|
组织机构
(
5
分)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
5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
5
分)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5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
|
进度保证措施
(
6
分)
|
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6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
|
后续服务
(
5
分)
|
有后续服务具体措施的得
5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
|
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
3
分)
|
投标人须列出执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列出的标准及规范全面合理、且具备针对性,得
3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零分。
|
||
|
应重视的问题及
对策措施
(
16
分)
|
本条评审投标人对勘察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建议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创新解决问题、节省投资的意识、能力。
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
12
~
16
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及建议较合理、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
8
~
12
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可行、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
0
~
8
分。
|
||
|
2.2.4
(
3
)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
20
分)
|
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
20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有效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多
1%
扣
1
分,每少
1%
扣
0.5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9.
联系方式
监管:句容市水利局
联系人:
杨
工
联系电话:
0511-87278
5
32
招标人:句容市水利局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0511-87278175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科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
6
号楼
410
室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
0511-8201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