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监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监测重新
- 项目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境内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境内 ;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长江太仓段位于长江下游白茆沙河段,上接徐六泾,下至七丫口,因白茆沙分成南、北两条水道 ; 对太仓港武港码头与华能港务码头之间的未利用岸段进行桩基护岸试点,长度约383m,中间约200m采用板桩结构型式,距规划码头前沿约20米;上下游分别长约95m和88m采用抛石护岸型式,与已做护岸平顺衔接,板桩采用长短桩组合护岸,由钢管桩和钢板组成,板桩后方采用抛枕防护 ;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环评报告编制;以及涉及施工期水质监测、场界废气、噪声监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施工期环保培训等方面的技术工作,以及配合验收等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04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 2024〕31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及地方财政和企业自筹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省级财政 66.67%、地方财政与企业自筹33.33% , 项目法人为 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为 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保监测 (重新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境内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长江太仓段位于长江下游白茆沙河段,上接徐六泾,下至七丫口,因白茆沙分成南、北两条水道。近年来,因白茆沙南水道动力持续增强,深槽不断向南岸逼近,对太仓段沿线港口码头安全及水下岸坡稳定造成严重威胁。 2017年12月,长江防总印发《关于做好长江中下游河道崩岸险情预警工作的通知》,将长江太仓段新太海汽渡至七丫口段近19.4公里岸线列为Ⅰ级崩岸预警险工段。2018年起,华能港务、武港、润禾等码头企业相继实施了水下抢护工程。近两年水沙、地形监测表明,已实施了抢护工程的码头前沿冲刷险情得到了初步控制,但白茆沙南水道的动力仍维持增长,南水道总体冲刷趋势仍在持续。已防护区域外水域零散出现了小范围冲刷坑,未实施防护工程码头前沿深泓持续向岸侧逼近。各码头之间公共水域也出现较大范围冲刷坑,太仓段沿线码头及水下岸坡安全仍面临巨大挑战。
太仓段近岸冲刷防护工程事关沿线码头安全以及岸线资源保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防洪安全,持续推进长江重点岸段崩岸治理,为沿江地区防洪保安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太仓港是国家定位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集装箱于线港、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近年来,受长江上游水沙条件变化河势演变及附近整治工程等多重因素影响,长江口南支太仓港段近岸河床处于冲刷态势,深槽切入,影响岸坡稳定,威胁现有码头安全运行。为此,水利厅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河海大学等科研院校专家进行了研究,并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及苏州、太仓有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初步会商,拟在规划建设的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前沿开展长江桩基护岸试点,以探索降低护岸维护成本,维护现有码头安全运行,并为规划码头建设创造条件。本工程为华能煤炭码头二期工程建设的一部分内容。
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太仓港武港码头与华能港务码头之间的未利用岸段进行桩基护岸试点,长度约 383m,中间约200m采用板桩结构型式,距规划码头前沿约20米;上下游分别长约95m和88m采用抛石护岸型式,与已做护岸平顺衔接,板桩采用长短桩组合护岸,由钢管桩和钢板组成,板桩后方采用抛枕防护。
2.2.2总投资金额:14712万元。
2.2.3总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12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环评报告编制 ;以及涉及施工期水质监测、场界废气、噪声监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保 “三同时”执行情况;施工期环保培训等方面的技术工作,以及配合验收等相关工作。
2.3.2本合同项目对应投资金额:3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后(预估服务期限一年,其中约 40天完成环评编制工作,最终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查或者环评批复,并 配合 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等所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年(202 1 年 1月1日及以来)有 水利工程或水运工程的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提供合同 <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 及环评批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 2024年 9-11 月)社保证明。
( 5)其他人员要求: /。
( 6)信用等级要求: /
( 7)投入的设备要求: /
( 8)其他要求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年 12 月 4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19 日 9 时 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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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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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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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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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 3 年( 202 1 年 1 月 1 日及以来)有 水利工程或水运工程的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提供合同 < 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 > 及环评批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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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投标时无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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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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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 2024 年 9-11 月)社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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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人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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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入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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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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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社会保险 |
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参与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个人劳动合同 (如是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投标的,无聘用劳动合同的,可以提供其他相关用人手续证明,拟派人员是投标单位的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及至少近 3 个月( 2024 年 9-11 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聘用劳务合同及退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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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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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允许, 但仅限专业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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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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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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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不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3 、评标基准价为 C= α × A+ β× B ,其中 :C-- 评标基准价 ,A —最高投标限价 ,B —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 5 家(不含 5 家),则去掉 1 个最高标价和 1 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 10 家(不含 10 家),则去掉 2 个最高标价和 2 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 15 家(不含 15 家),则去掉 3 个最高标价和 3 个最低标价 ) ;如有效投标人超过 20 家(不含 20 家),则去掉 N 个最高标价和 N 个最低标价 ,N= 有效投标单位数量× 20% (去除小数取整);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计算。】
α取 0.6 , 0.65 , 0.70 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 =1- α。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350000.00 元 。
7. 4 分值构成:详见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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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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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1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在10分基础上扣 1.0 分; 每低 1%,在10分基础上扣 0.5 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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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
对本项目相关政策、工作目的、目标及工作内容的理解与认识,提供相应分析与说明。( 1)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政策、工作目的、目标及工作内容分析完整到位、理解深入全面,得12~8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政策、工作目的、目标及工作内容分析较完整到位、理解较深入全面,得7~5分;(3)投标人对本项目相关政策、工作目的、目标及工作内容分析基本到位、理解不到位或完全缺失,得4~1分;(4)不提供得0分。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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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思路 |
投标人基于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思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方法、项目实施关键环节操作等。( 1)编制思路清晰、完整,评价方法合理、科学,关键环节识别和对策措施准确、可操作性强,得11~8分;(2)编制思路较清晰、完整,评价方法较合理、科学,关键环节识别和对策措施较准确、可操作性较强,得7~5分;(3)编制思路模糊、不完整,评价方法不合理、科学,关键环节识别和对策措施不准确、可操作性不强,得4~1分;(4)不提供得0分。 |
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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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重难点分析及措施 |
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阐述对应措施。( 1)表述全面、准确、针对性强的,得12~8分;(2)表述较为全面、准确、有一定针对性的,得7~5分;(3)表述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1分;(4)表述不全面、不准确、没有针对性的,或者不提供,本项得0分。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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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 |
提供本项目工作计划,内容包括项目进程、时间节点等。针对计划的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及时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审。( 1)计划全面、科学、合理且及时准确的,得10~8分;(2)计划较为全面、科学、合理且较及时准确的,得7~5分;(3)计划全面性、科学合理性、及时准确性均一般的,得4~1分;(4)计划不全面、不科学合理,不及时准确的,或者不提供,本项得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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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措施 |
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质量保障措施,针对质量保障措施的明确性、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保障措施明确、可行、操作性强的,得10~8分;(2)质量保障措施较为明确、可行、可操作的,得7~5分;(3)质量保障措施明确性、可行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1分;(4)质量保障措施较不明确、不可行、操作性差的,或者不提供,本项得0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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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得2分,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得2分,最高为6分。(须提供职称证书) 2、投标人近3年(202 1 年 1月1日及以来)有 水利工程或水运工程的 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业绩(提供合同 <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 及环评批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得 1.5分,最高为3分。 |
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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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员配备 |
1、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9分。 2、上述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人员的,每具备一名得1分;具有工程类 工程师 职称证书人员的,每具备一名得 0.5 分;本项总计最高为 9分。(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证书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 2024年 9-11 月)社保证明 |
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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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实力、荣誉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备一项得2分,最高为6分。(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8分 |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 太仓市水务局 ,电话: 0512- 53524439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太仓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浮桥镇滨江大道 128 号
联 系 人: 韩立龙
电 话: 0512-53200983
招标代理机构: 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 1468 号泰和国际 1201 室
联系人:吴利明
电话: 1801261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