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展陈提升改造和文物征集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新招标1次)
- 项目名称: 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展陈提升改造和文物征集项目资格后审重新
- 范围: 2.1项目概况:展馆设备及货物采购,投资额800万 2.2交货地点:宿豫区来龙镇白鹿湖社区腾庄组南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设备全部到场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到场设备对应合同价款的50%,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安装设备对应合同价款的80%,竣工验收满一年后且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于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 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展陈提升改造和文物征集项目,包含展馆设备等货物采购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25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展陈提升改造和文物征集项目
已由
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宿豫行审备〔
2022
〕
129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展陈提升改造和文物征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
“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
概况
:
展馆设备及货物采购
,
投资额
800
万
2.2
交货地点
:
宿豫区来龙镇白鹿湖社区腾庄组南侧
2.
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90
日历天
2.
4
质量
标准
:
合格
2.
5
合同价款
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署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
10%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设备全部到场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至到场设备对应合同价款的
50%
,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安装设备对应合同价款的
80%
,竣工验收满一年后且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款的
97%
,剩余
3%
为质保金,于竣工验收合格满
2
年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2.
6
本次招标
货物
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
内容
如下:
宿北大战遗址公园红色教育基地展陈提升改造和文物征集项目,包含展馆设备等货物采购。
3.资格审查方法
本
项目
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
项目
采用评标方法
: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1
投标报价:
40
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
7
家≤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去掉其中的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去掉其中的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99%
、
100%
;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
扣
0.3
分,每低
1%
扣
0.3
分,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2
技术响应:
30
分
4.3
商务响应:
10
分
4.4
其他评分因素:
20
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5.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3.8 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9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00
至
2024
年
01
月
25
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下同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免费
下载
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平台技术公司
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
,客服热线:
400-998-0000
。
6
.2
投标
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
CA
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电子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及
开标时间:
2024
年
02
月
08
日
09:30
。
7.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
投标人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投标人业务系统
”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
.
3
电子投标文件
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异议和投诉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4396031
。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宿迁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
1069
号
|
地址:
|
宿迁市城宇商业广场
1
区
D
栋
101
室
|
|
联系人:
|
张祖越
|
联系人:
|
赵春花、刘良琼
|
|
电话:
|
0527-8446 8017
|
电话:
|
0527-88880320/13951535711
|
|
传真:
|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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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223800
|
邮编:
|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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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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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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