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智慧宜居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莲沁苑一、二、三、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智慧宜居小区提升改造项目莲沁苑一二三七区综合
  • 项目地址: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莲沁苑社区2.3建设内容:莲沁苑一
  • 规模: 本项目对靖江市莲沁苑社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涵盖整个小区范围内的建筑外立面修缮、道路系统优化、景观绿化提升、安防系统升级以及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与更新,旨在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安全、生态、智慧的现代化社区。同时,项目还将对莲沁苑社区内3号地块约2.7亩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利用,结合社区实际需求,规划建设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激发区域活力。2.6招标范围
  • 范围: 莲沁苑一、二、三、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2.4质量要求:合格2.5工程规模:本项目对靖江市莲沁苑社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涵盖整个小区范围内的建筑外立面修缮、道路系统优化、景观绿化提升、安防系统升级以及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与更新,旨在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安全、生态、智慧的现代化社区。同时,项目还将对莲沁苑社区内3号地块约2.7亩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利用,结合社区实际需求,规划建设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激发区域活力。2.6招标范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7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智慧宜居小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莲沁苑一、二、三、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A3212821886000089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智慧宜居小区提升改造项目 已经由 靖江市数据局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数备[2025]21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创同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莲沁苑一、二、三、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的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莲沁苑一、二、三、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莲沁苑社区
2.3建设内容: 莲沁苑一、二、三、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本项目对靖江市莲沁苑社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涵盖整个小区范围内的建筑外立面修缮、道路系统优化、景观绿化提升、安防系统升级以及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与更新,旨在全面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打造宜居、安全、生态、智慧的现代化社区。同时,项目还将对莲沁苑社区内3号地块约2.7亩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利用,结合社区实际需求,规划建设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能力,激发区域活力。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21886000089001001
莲沁苑一、二、三、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莲沁苑一、二、三、七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改造内容为小区立面改造、景观绿化及道路的提升,其他功能性设施的改造提升等。
3800.0
2.7工期: 180 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3.4.1 ?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 2022 01 01 日以来 承担过合同金额 2 5 00 万元的类似工程

3.5 ? 投标人为拟派 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 ,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6 本工程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 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 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 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15 家( R—般不少于15家,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 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8

信用评价: 4

投标报价: 8 7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1%为一个抽取幅度

?方法二: 以有 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5 %为一个抽取幅度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1%为一个抽取幅度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100%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 1页的,扣 0.2 分。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 5

1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 4

1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1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10

1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 12

1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 28

3

2.3.4(2)

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信用评价分数

信用评价分数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

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放的最新一次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公告。具体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包括投标截止日当日)最近时段公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准。

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4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7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 每偏高 1% 0.9 分,每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 7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报价合理性评审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1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17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创同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盛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通江路37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靖江市新天地·滨江花园小区东门北侧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陆工
电话:
电话:
0523-8918980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陆南
邮编:
214500
传真:
0523-89189815
电子邮箱:
邮编:
214500
电子邮箱:
906108056@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靖江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84891027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