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高邮市境内
- 范围: 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概况: 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邮市高邮湖保护范围内的37.87km2圈圩圩堤进行清退,对部分圩区底泥进行清除,保留自然保护区内现有芦苇荡及相关公共设施,将北部圈圩圩堤清除土方在圈圩内就近土方平整,南部圈圩分段清除就近平整,清退区底泥运至高邮湖湖区外依法依规处置,对近岸滨岸进行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湖泊水域面积37.87km2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31
项目详情
高邮湖 (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初步设计阶段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 高邮市数据局关于 “高邮湖(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邮数据投资发【2025】35号 文件要求,拟开展 高邮湖 (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工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券 和地方财政配套 。 招标人为 高邮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高邮湖 (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高邮市 境内 。
2.2项目概况:
高邮湖 (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 高邮市高邮湖保护范围内的 37.87km2 圈圩圩堤进行清退,对部分圩区底泥进行清除,保留自然保护区内现有芦苇荡及相关公共设施,将北部圈圩圩堤清除土方在圈圩内就近土方平整,南部圈圩分段清除就近平整,清退区底泥运至高邮湖湖区外依法依规处置,对近岸滨岸进行生态修复,工程恢复湖泊水域面积37.87km2。匡算金额约27300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 高邮湖 (高邮市)退圩还湖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 招标作为一个标段实施(合同编号: GYTWHH-2025-KS ),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阶段的 勘察 设计 工作, 以及设计文件的报批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等各阶段 勘察、 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 勘察 设计 周期
本工程 勘察 设计 周期共 3 0个日历天(不含后续服务期)。
1、签订 勘察 设计 合同后 25 日内,提交 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稿 组织审查 ;
2、 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 5天内,提交报批稿上报审批部门;
3、 勘探、测量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 初设 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4 、后续服务期: 初步 设计提交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5 、投标人对 初设 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提供,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不可更改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 乙 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 乙 级设计资质;
b.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 乙 级和工程测量专业 乙 级)两个专业资质。
( 2)业绩要求: / 。
( 3)财务要求: /
( 4)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产生。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 5)技术负责人要求: /
(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 7)勘察负责人要求: /
( 8)勘察设备要求: /
( 9)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之3.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只能包括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勘察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勘察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须上传电子版扫描件至投标文件中)。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 5 年 3 月 24 日至 2025年 3 月 31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4 月 17 日 14 时 30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高邮市海潮东路 997号四楼)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 2025年 4 月 17 日 14 时 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6.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 当场 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 0 、 0. 75 、 0.8 0 。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 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本合同 勘察设计人 实际完成工程 勘察 设计阶段的 初步设计 批复概算相应勘测设计费的 100 %(费率) 。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3分值构成
( 1)技术方案: 40 分;( 2)项目资源配置: 10 分;( 3)投标报价: 50 分。
8.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 ②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扫描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③上述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9.其他内容
9.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9.2本项目监督部门: 高邮市 水利局,联系方式: 0514-8 4659826 。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邮市水利局
地址: 高邮市蝶园路 52号
联系人: 薛永华
电话: 1351173009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高邮市蝶园路 69号7幢32-35号
联系人: 夏工、赵工
电话: 15050767556 、 15062873310
电子邮件: 40845121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