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掘坎河护岸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如东县掘坎河护岸工程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如东县掘坎河城中段
- 规模: 如东县掘坎河护岸工程,位于如东县城中街道,整治掘坎河段新建桩板护岸约6258米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掘坎河城中段(扶海大道至洋通高速扶海出口东侧) 2.1.2建设规模:如东县掘坎河护岸工程,位于如东县城中街道,整治掘坎河段新建桩板护岸约6258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6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东县掘坎河护岸工程
已由
县水务局
以
东水【
2025】3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如东县人民政府城中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东县掘坎河护岸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如东县
掘坎河城中段(扶海大道至洋通高速扶海出口东侧)
2.1.2
建设规模:如东县
掘坎河
护岸工程,位于
如东县城中街道
,整治
掘坎河
段新建桩板护岸约
6258
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
:
662.85
万
元
。
2.1.4
工期要求:
12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12
月
30
日
,完工日期:
202
6
年
4
月
30
日。
2.1.5
其他
:
/
。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
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以上(含
叁
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8
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
9
其他说明: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5
年
12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
5.2
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
60
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
5.3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评标办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水务局联系电话
:0513-84118661
10.
其他事项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陆
万元
。本工程
可
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本项目
已启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必须通过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主体信息库登录路径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
(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使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
各方主体需及时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切换过渡期间,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并严格响应最新的招标
(出让)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东县人民政府城中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如东县
城中街道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王睿
电
话:
18360044026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县
邮
编:
226400
联
系
人:
孙侠
电
话:
13404202158
传
真:
/
电子邮箱:
8797161999
@qq.com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
→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
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
接受,相关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须知
1.4
条款
”
|
|||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并加盖法人印章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
|||
友情提醒: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
江苏省
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
江苏省
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
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三、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评审(远程异地评标,暗标形式):总分
27
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按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打分,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平均值。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满分
|
|
1
|
施工准备及施工现场布置
|
施工场地
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2
|
护岸工程
|
护岸工程施工工艺
、
技术措施
科学全面、技术方案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健全,质量管理
及保证
措施。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4
|
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及制度健全、安全
管理及
保证措施
;
文明施工
管理及
措施
;
环境保护方案
及措施
。有缺陷
的
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4
|
|
5
|
资源配置与施工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
劳动力配备、施工设备配备
、
工程施工进度,原材料及资金等配置,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工期要求、工期保证措施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6
|
施工关键技术及难点保证措施
|
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及要求提出关键
施工
技术
;
施工难
点分析准确,针对施工难点提出相应的
保障措施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
分
。
|
4
|
|
合计
|
2
7
分
|
||
|
注:
1、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
0分。
|
|
||
|
2、
对于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明显偏低(如
60%)或偏高(如95%)
时,需出具书面评审意见。
|
|||
|
3、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得超过
2
00页。
|
|||
四、商务标(
7
3
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满分
|
|
1
|
投标报价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S=T
×β
+B
×(
1-
β)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招标控制价;
β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
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9
0
%
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
B
值
①
当有效投标数
≤
5
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10
≥
当有效投标数>
5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0
≥
当有效投标数>
10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30
≥
当有效投标数>
20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
30
时,取剔除五个最高价和五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
;
②
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价的
9
0
%
,
则
B
按招标控制价的
9
0
%
计算。
招标控制价:
662.849436
万元(含
预留金)。
说明:
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
上述评标基准价以
“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70
分
|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70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5
分,每高
1%
扣
0.75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拟任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担任合同金额达到
45
0
万元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3
分。(注:
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施工合同协议书;③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加盖公章的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④
提供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网站链接。以上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和网站链接)中项目经理须为同一人。上述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⑵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上述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从企业主体信息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
3
分
|
|
合计
|
73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