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6-01-1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泰州市姜堰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
  • 规模: 初步确定改造提升项目面积约3万亩,相关规模、造价最终确定数按省下达文件为准;服务时间为:从中标后至施工结束完成四方验收为止,在不同的阶段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范围履行相关义务,其中提交初步设计方案的时间不超过40天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编制、及项目建议书,项目区相应的地质勘探与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节余增做项目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4

项目详情

泰州市姜堰区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姜堰区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省农 业农村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做好 2026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 项入库工作的通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 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姜堰区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建设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初步确定改造提升项目面积约 3 万亩,相关规模、造价最终确定数 按省下达文件为准;服务时间为:从中标后至施工结束完成四方验收为止,在不同的阶段 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范围履行相关义务,其 中提交初步设计方案的时间不超过 40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编制、及项目建议书,项 目区相应的地质勘探与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变更、节余增做项目设计) 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工作; 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 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对应工程 建设总投资额(暂定)为: 7050 万元。

2.3 本标段工期要求: 递交初步设计成果周期: 40 日历天

多阶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的 , 主要节点成果、服务期限要求:

1 )中标单位签订单项工程合同后 30 天内,提交勘察资料及初 步方案;

2 )初步方案经讨论通过后, 10 天内提交可行性 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

3 )可研报告审查后, 5 天内提供修改 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文件(含项目建议书)、 10 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4 )初步设计批准后, 5 天内完成招标设计 ,同时提供工程量和技术条款;

5 )初步设计批准后, 20 天内完成施 工图设计,并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6 )服务周期:从中标后至施工结束完成四方验收为止。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本标段合同估算: 141 万元。

2.6 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初步设计通过泰州市级评审付合同金额的 40% ,施工图通过 专家评审付合同金额的 30% ,项目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付至结算价的 97 % 。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 招标人不支付利息 ); 结算价 = 上级下达的总投资金额 * (中标价 / 暂定总投资额万元)。初步设计未通过上级评审或未获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项目,不 予支付编制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1)供 应商必须同时具备 [工 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 涝)专业乙级(含) 以上资质 ]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 )) 专业乙级(含) 以上资质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但必须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 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 利行业乙级(含) 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 业乙级(含) 以上资质 ]的 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 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近 3 个月 内任意 1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1.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 具备 水利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含) 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养老 保险证明。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 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 《诚信投标承诺书》 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 2025 10 月至 2025 12 月(任意 一个月 );

②证明材料要求:

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 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 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 63 周岁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 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 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 劳务 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 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 人员签订的 劳务 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 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 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1.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

3.1.4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1.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分支机构除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 在下列情形: ①在江 苏省农业农村厅、泰州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 ②近两年内(自 2024 2 月 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泰州市农业农村局通报批评的单位。

以上被曝光(处罚)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处罚)已被取消或曝光(处 罚)期已满的除外。

3.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述情形:

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

5)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监理或编 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 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

7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或吊销资质证书;

8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

9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 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 ”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 部门投诉。

3.1.7 其他人员要求: /

3.1.8 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

3.2 本次招标 接收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

4.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2 评标细则如下:

4.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 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 的营业 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3.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4.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5.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6.其他禁止性情形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7.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8.社会保险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4.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 × 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 投标限价; α—T 的调整系 数,取值范围为: 94%、95%、96%,开标现场抽取; 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 重,取值范围为: 60% 、65%、70%,开标现场抽取;B—投标人有 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 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 ×8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 计算 B 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为 0 个时, B 为有效投标报价中最接近最高投标限 ×85% 的投标报价;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1个且≤5 个时, B 为其余所有 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

③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 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 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 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20%(剔除 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有多个标段时, α β值每个标段随机抽取。

最高投标限价: 141 万元,为招标控制价的 100%,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41 万元,超 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4.4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

W=A+B+C+D(A、B、C、D 对应内容重新划分如下) A:

1.投标报价:15 分

2.单位业绩:15 分

B:

4.资源配置:14 分

C:

5. 技术建议书: 56 分

6. D: /

4.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单位业绩 评分标准

15 分)

类似项目业

投标人自 2023 1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来, 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业绩 ,每提 供一个得 3 分,本小项最高得分 9 分;

项目负责人自 2023 1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以来, 承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15

业绩 ,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6 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如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见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须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 证明(须加盖发包人公章 ), 否则不予认可。

资源配置 评分标准

14 分)

主要专业负

责人素质( 1

4 分)

规划、水利、水土保持、岩土、 电气工程、建筑工程、造 价等专业配置合理,人力资源数量能够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1 、上述专业齐全得 7 分,每少一个专业扣 1 分,扣完 为止。 (同一人只计 1 个专业 );

2 、上述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7 分,每少 1 人扣 1 分,扣完为止。(同一专业只计 1 人)。 本项最高得 14 分,最低得 0 分。

注:人员专业须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 以学历证 书或职称证书或执业注册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 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 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14

拟投入设备

/

技术建议 书评分标 56 分)

企业评价

2024、2025 年三批次泰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质 量市级评审排名倒数第一名扣 3 分,排名倒数第二名扣 1 分。 该扣分项,在技术建议书: 56 分中进行扣减。

0

勘察设计工 作思路

对本项目认识深刻,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符合工程实 际,合理可行得 10 分;

对本项目认识较深刻,勘察设计工作较思路清晰、较符合 工程实际,较合理可行得 7 分;

对本项目认识基本合理,勘察设计工作思路一般、基本符 合工程实际,基本合理可行得 4 分;

对本项目认识简单,勘察设计工作思路不清、与工程实际 脱节,合理性欠缺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勘察设计工 作大纲

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大纲科 学合理、有针对性得 10 分;

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大纲较 科学、较有针对性得 7 分;

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大纲基 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得 4 分;

对本项目理解和建设条件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工作大纲混 乱、针对性差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10

质量保证体 系及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8 分;

质量保证体系较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6 ;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得 4

8

分;

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保证措施有缺陷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进度计划及

进度保证措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8 分;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较合理、可行 6 分;

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 4 分;

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一般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8

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具体方案和措施全面可行,针对性强得 8 分;

后续服务具体方案和措施较全面,有针对性得 6 分;

后续服务具体方案和措施基本可行,针对性一般得 4 分; 后续服务具体方案和措施简单,针对性差得 2 分;

未提供不得分。

8

应重视的问

题及对策措

本条评审投标人对勘察设计关键问题的认识、把握程度,相应对策、建议的合理可靠程度,以及通过技术创新解决 问题、节省投资的意识、能力。

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 策及建议合理、 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 术、新方 案、新方法的,得 12 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较全面、准确、清晰;措施 及建议较合理、 可靠,提出少量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 9 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一般,措施及建议基本合理 、可行、可靠,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 6 分;

对关键问题分析简单,措施及建议简单、可靠性不足,未提出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 3 分;

未提供不得分。

12

2.2.4(2)

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 15

分)

偏差率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100%

评标基准价

分值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分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 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 每偏高 1%扣 1 分,每偏低 1%扣 0.5 分,偏离 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5

2.2.4(3)

其他因素评 分标准

/

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技 术方案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 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 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 ), 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 求如下:

1、 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 ,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 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技术方案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 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 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 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 25 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 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技术方案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 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 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 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 1) 中字体要求一致。

[注]上述列举的评分因素仅是以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为主的全阶段勘察设计类型的参考格式,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5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 计算方法(评标委员 会决定)

投标人最终得分 W=A+B+C+D 中, A:由经济造价评委评分的报 价、商务、单位业绩内容, D:其他评分因素由全体技术标评委评 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 B、C 部分 根据评标委员会决定的是否分组评审进行计算。两种方式如下:

方法一(分组评审 ): 评标委员会对 B、C 评分项目分成若干 项目组 N1,N2…之后,对评委按项目组分工评审,各项目组最终评分按组内评委所赋分值(总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两位 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人的最终 B+C 得分 为所有项 目组的最终评分之和。

方法二(不分组评审 ): 由全体技术标评委分别对 B、C 全部 内容赋分并计算出各自 B、C 总分,投标人最终得分按算术平均值 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 点第 三位四舍五入)

3.4.1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 目数量规定及 标候选人推荐方法

“投标人须知 ”第 6.3.2

其他规定

项目

规定

答辩陈述

评标过程中是否要求投标人答辩陈述(参加人员符合评分项目的规定)

? 否。

□是,要求如下:

1.携带证件(原件)和装备:答辩陈述人员携带身份证、 参加答辩陈述;

2.到达时间:招标人在开标会议上明确的到达等候 时间(不见面开标的,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10.5 款规定 ), 此为答辩陈述最早开始时间,具体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 据评标进度确定;

3.等候地点:招标人在开标会上明确(不见面开标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规定 );

4.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答辩陈述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答 辩陈述要求

知启 动的告知途 径、函件载体 与传递方式

1.启动的告知途径: 电话通知

2.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通知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勾选其一或全选,评标委 员会按 已经勾选的任意一种进行 ):

□纸质载体,传真发送或电话告知当面交接地点(不见面开标 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第 10.5 款规定)。

? 电子形式,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

□其他信息化手段 经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认可的形式)。

3.投标人作出答复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按照澄清通知载明的要求执行 (不见面开 标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规定)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 的处理

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未否决全部投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中,仍有投标人同时具备投标总价比较合理、技术标主要内容可行、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满足需要,可以继续评标。此过程由评标委员会专题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确 定。

评定分离方法对定标候选人数量具有规定的,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10.4 款执行

……

……

4.6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一个投标人在 泰州市姜堰区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 (所 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中最多只能在 1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7 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 1 19 17 00 00 秒(北 CA 数 州市 http :// nygc . ggzy . taizhou . gov . cn )(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0 元,支付投标单位制作工具使用费 100 元,下载招标 文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 行用户注册、信息录入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 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2 4 09 00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 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项目负责人要求:请投标单位进行承诺:除国家规定外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除非死亡、刑惩、拘役及被国家主管部门撤销相应从业资格等不可抗力事项外,必须参与 本项目中标承揽的工作,不得调整更换。(格式自 拟)。

7.开标形式及地点

7.1 开标形式: 不见面开标 (现场见面开标 / 不见面开标)。

7.2 开标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开标。

7.3 开标说明:

7.3.1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 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 “交易平台 ”, 进入 “不见面开标模块 ”,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 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3.3 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或逾期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

标。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均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 :// ggzy . taizhou . gov . cn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http :// jsggzy . jszwfw . gov . cn / )上发 布。

9.联系方式

人: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址: 泰州市姜堰区姜官路 251

编: 225500

人: 马先生

话: 0523-888056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东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泰州市姜堰区马厂西路 57

编: 225500

人:徐笑

话: 15052326428

电子邮件: 969146037@ qq . com

项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方式: 0523-88801619

10. 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 、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服务平台 ”或“交易平台 ”公布的相关操 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 障或用错、未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 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 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 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办理 CA 的技术服 务。

10.8 本项目招投标交易流程均使用泰州市 农业工程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 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6666-1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