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低年级部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 规模: 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低年级部,总建筑面积约5.2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8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34平方米,共1幢
- 范围: 2.1建设地点: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2.2招标范围: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低年级部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照明、景观排水及其他室外附属工程等,绿化面积6604㎡。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6
项目详情
(
江北分中心
)
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
低年级部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
JBFJ2501475-03SG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
已由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
关于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政府投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现对该项目
低年级部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
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2.2
招标范围:
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低年级部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照明、景观排水及其他室外附属工程等,绿化面积6604㎡。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29000000.00
元
2.5
工程规模:
侨康路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低年级部,总建筑面积约5.2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38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34平方米,共1幢。
2.6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提供满足正文
1.4.
4
条要求的承诺书
。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
自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7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盖章,四方单位公章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7)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须按招标文件第九章中“其他”中给定格式提供。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1-26
09:2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7.
评标
方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
是
;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7.2
具体评标办法: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75.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1.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0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注:分值构成中投标人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属于商务技术部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属于报价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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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K2取值:
84
%
。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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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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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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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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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2020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在1700万元及以上景观绿化工程业绩的得1分,满分1分。(须 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 缺一不;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所反映的数据和内容出现不一 致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盖章,四方单位公章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 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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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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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8.00
%
使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得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所占权重
投标人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分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业务资质判断,使用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判断,包含主营业务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业务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计算信用分,使用主营资质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分别计算后,以所有成员单位中信用分最高的得分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分。
(4)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90%)进行折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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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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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 2.3.3(7) | 其他 | /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 招标人: |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镇南河路100号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03室 |
| 联系人: | 戴科 | 联系人: | 金芸 |
| 电话: | 15062535353 | 电话: | 17715289656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880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