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胥江半导体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浦临路工程PL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11-1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吴中区胥江半导体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浦临路工程PLLSG标段施工
  • 范围: 1)项目概况 本次吴中区胥江半导体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新建浦临路工程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工程北起马舍河,南接东太湖路,路线全长为814m,宽46.5m,为城市主干路兼二级公路,道路沿线跨越1处规划河道,新建一座1-16米板梁桥 ;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PLL-SG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范围内的路基、路面、管道、桥梁以及配套工程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5

项目详情

吴中区胥江半导体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新建浦临路工程 PLL-SG 标段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中区胥江半导体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新建浦临路工程 苏州市吴中区数据局 吴中数据备〔 2024〕287号 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 吴交程【 2025】18 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 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专项债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 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本次 吴中区胥江半导体产业园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新建浦临路工程 位于苏州 吴中经济开发区, 工程北起马舍河,南接东太湖路,路线全长为 81 4 m,宽46.5m,为城市主干路兼二级公路,道路沿线跨越1处规划河道,新建一座1-16米板梁桥。

  1.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 1个标段,即 PLL-SG 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范围内的 路基、路面、管道、桥梁以及配套 工程 等。 建安费约 50 35 万元。

  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个月 (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2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业绩、 能力和信誉 具体 要求 如下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 1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 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3500 万元的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 )信誉 同时满足 ①②③④要求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施工类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 C 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 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 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4 )项目经理和项 目总工满足 ①②③④⑤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 公路工程专业 或以上 等级 注册建造师 资格

项目经理 担任过已完的 单项合同金额 不低于 3500 万元 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经理 或项目副经理或 项目总工 【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④项目经理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⑤主要人员(项 目经理 项目总工 均无在岗项目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修改表》 10.7 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 拟投入本 标段 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名, 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证)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 自有 职工,须提供 2025年8月以来的连续三个月 在本单位 缴纳 社保的缴费 明细 【缴费 明细 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http:// 49.77.204.17 :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 .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苏州吴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吴中区胥口镇腾胥路 79号

人:尹明明

联系电话: 0512-66210129

招标代理:苏州华升立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 吴中区北官渡路 66 办公楼 5楼

人: 帅菊丽、 葛悦、吴远茜

话: 0512-65024008

E-mail : hslh2022 @1 63 .com

行政 监督部门: 吴中区交通运输局计划科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 1399 号农发大厦

电话: 0512-65258816

8.其他

8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8.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年版)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结合起来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8 . 3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 5 12 05 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 5 12 05 9时30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 5 12 05 10时 30 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 105号狮山科技馆7楼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 . 4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大写 伍仟零叁拾伍万柒仟贰佰捌拾肆元整 (¥50357284 .00元 )。

8.5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6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6666-101。

8.7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8.8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 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9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10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49.77.204.17 :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