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江苏省泰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泰州市境内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泰东河幸福河湖项目包含河湖系统治理和管护能力提升两个方面组成,其中河湖系统治理包含河湖水系连通、河湖岸线保护修复、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防污控污等内容;管护能力提升包含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河湖管护智慧监测设施建设;此外,还包括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等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工程部分,估算投资约8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江苏省泰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结余增做工程等)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配合项目法人收集国家幸福河湖评估相关材料,完成评估报告汇编。 2.4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10日历日内,提交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建议书批准后20日历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包人初审并完成修改上报;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日历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稿报发包人,并按审查意见10日历日内完成修改后上报;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日历日内提供满足招标进度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标准和要求; (5)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6)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600日历天(20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水利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工程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勘察设计业绩,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证明材料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3
项目详情
江苏省泰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已 通过省水利厅审查 , 现 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 资金 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 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省泰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泰东河幸福河湖项目包含河湖系统治理和管护能力提升两个方面组成,其中河湖系统治理包含河湖水系连通、河湖岸线保护修复、河湖水域空间保护修复、防污控污等内容;管护能力提升包含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河湖管护智慧监测设施建设;此外,还包括助力流域区域高质量发展等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工程部分, 估算投资约 8000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江苏省泰东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含投资概算内的设计变更调整、结余增做工程等) 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 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 配合做好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和概算财政评审; 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 (估) 算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技术条款 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配合项目法人收集国家幸福河湖评估相关材料,完成评估报告汇编 。
2.4 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 1 0 日历日 内, 提交 工程的项目建议书 报主管部门审 批;
( 2)项目建议书批准后 2 0 日历日 内, 提交 工程项目 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 报 发包人初审并完成修改上报;
( 3)项目 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 30日历日 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稿报发包人,并按审查意见 10 日历日 内完成修改后上报;
( 4)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20 日历日 内提供满足招标进度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技术标准和要求;
( 5)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实施计划,按标段一次性提供全套图纸(含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 6)勘察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规程规定的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 600日历天 ( 20个月,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工期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 :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 独立法人 ,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 .设计资质 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 具有水利行业设计 乙 级及以上资质。
b .勘察资质 要求 :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或 同时 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2)业绩要求: 20 20 年 3 月 1 日以来(以 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工 程项目总投资 4 000 万元及以上 水利工程 (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 勘察设计业绩 ,成果文件已经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同意。(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 )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水利 工程类高级(含)以上 技术职称。
( 5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6 )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7 )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8 )勘察设备要求: 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 9 )其他 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设计资质(单位) +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8 . 2 款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 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 5 年 4 月 9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投标人在 获取 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 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 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 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 获取 招标文件
(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5 . 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 获取 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售价 ¥ 0 元 ,售后不退。
5 . 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 获取 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交易平台 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4 月 23 日 9 时 整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8. 评标 标准和方法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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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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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 证书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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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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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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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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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技术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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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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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投标文件 -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 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 ( 2024年12月以来中任意1个月)的 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 证明清单; 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否则 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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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2 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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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S=T× α ×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 94 %、9 5 %、9 6 %,开标现场抽取;
β— 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平均值;②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③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最终 审核批准的勘测设计费 ×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 4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22分;2. 本项目资源配置:22分;3.技术评标标准:50分;4.单位业绩资信:6分。
8.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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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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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技术评标标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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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
投标人对本工程勘察设计的具体情况了解熟悉,对本项目建设理念理解透彻;对设计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设计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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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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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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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机构 |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 酌情赋分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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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 酌情赋分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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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 酌情赋分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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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
方案优化建议 |
针对工程具体情况有合理、可行的方案及施工优化措施建议合理 酌情赋分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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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
后续服务 |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的合理 酌情赋分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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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商务标评标标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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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本项目资源配置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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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 素质 |
1、 近 5 年内( 20 20 年 3 月 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担任过概算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 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 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有 1个得 2 分,最多得 6 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 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 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 ,未能明示 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需提交业主证明, 提供证明的一方应盖章 。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得3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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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组 资源 配置 |
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 水工、 岩土、测量或测绘、 水利规划 、造价 、 机电、水保 )专业齐全,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 1人得1分,最多 7 分;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 水工、 岩土、测量或测绘、 水利规划 、造价 、 机电 )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 或注册证书 的,有 1人得1分,最多 6 分;本项最多得 13 分。 备注: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为准,应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考虑。投标人配备的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多个证书时仅按一个记分。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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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单位业绩资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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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
投标人 近 5 年内( 20 20 年 3 月 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 )担任过概算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 水利 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 勘察设计 项目业绩的有 1个得2分,最多得6分【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 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 等有效证明材料)。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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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投标报价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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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得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 8.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2 2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 1 分,最多扣至 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 5 分,最多扣至 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位。 特别规定: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 |
22 |
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 ( 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 ) ,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水利网》、《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联系人: 丁先生
电话: 0523-86195853
招标 代理机构 :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州市 盛和东方名邸 888 号
联系人: 沈女士
电话: 0523-86351266 、 18360019099
电子邮件: 116379251@qq.com
12.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2.2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2.3本项目投标保 证金: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信用承诺书,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2.4 项目监督部门: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0523-8688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