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洪泽区洪泽湖退圩还湖项目(淮安市洪泽湖老子山片区湖滨缓冲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 项目名称: 2025年洪泽区洪泽湖退圩还湖项目淮安市老子山片区湖滨缓冲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 项目地址: 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 ;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主要对BCDEF五个片区进行清退,清退总面积约9900亩,开口门塘口总面积约4900亩;二标段主要对AGIJKL六个片区进行清退,清退总面积约9860亩,开口门塘口总面积约9770亩;三标段主要对MHN三个片区进行清退,清退总面积约9260亩,开口门塘口总面积约2090亩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5
项目详情
2025年洪泽区洪泽湖退圩还湖项目(淮安市洪泽湖老子山片区湖滨缓冲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洪泽区洪泽湖退圩还湖项目(淮安市洪泽湖老子山片区湖滨缓冲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已由 洪政务投备〔 2025〕70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资金 ,招标人为 淮安市洪泽区兴水河道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对老子山片区 14 个分区圩梗进行清退。圈围围埂清退标准为:湖底高程低于 12.0m (废黄河基面,下同 ) 塘口的圩埂平摊或清退至高程 12.0m ,湖底高程高于 12.0m 区域的圩埂平摊或清退至湖底、滩面;退圩还湖区域做到“埂清、网清、桩清、棚清、船清”。 总面积共计约 29020 亩,总清退土方约 6262000m 3。 具体实施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 三 个标段, 一标段主要对 BCDEF 五个片区进行清退,清退总面积 约 990 0 亩,开口门塘口总面积 约 490 0 亩;二标段主要对 AGIJKL 六个片区进行清退,清退总面积 约 986 0 亩,开口门塘口总面积 约 977 0 亩;三标段主要对 MHN 三个片区进行清退,清退总面积 约 9260 亩,开口门塘口总面积 约 209 0 亩。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具体施工范围以发包人、监理现场确认为准 。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 90 日历天 ( 按招标人具体时间节点分区域安排 ) 。
2.5 质量标准:合格。
( 1 )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 质动态核查达标 ( 提供承诺书 , 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 其他资料 ” 。】
(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 (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过 水利 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 四方 签字 并盖章的验收证明 ,四方缺一不可), 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4. 相关证明材料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
( 3 )财务要求: /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
( 5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 (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有担任过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 【提供有效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 (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 并盖章的验收证明 ,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4 相关证明材料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 ;
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须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 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建设单位 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 其他资料 ” ,承诺时间 必须为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 b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 c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 d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e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7 )其他人员要求: / ;
(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 A 、 B 、 C 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 1 人 。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中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 ),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
( 9 )施工设备要求: /
( 10 )其他要求:
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未被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②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 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
③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
④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⑤ 拟投入项目组所有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5 年 8 月 1 日(含 2025 年 8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 退休证书 、 劳动返聘合同及 意外伤害保险凭证。项目经理相关资料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 其他人员 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 “其他资料”。】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拟投 标单位于 202 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5 日登录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 025-83668675 )),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 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 4000511606 。投标单位 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 0517-80996058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1 月 6 日 9 时 0 0 分 ,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第 一 开标室 〈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5.2 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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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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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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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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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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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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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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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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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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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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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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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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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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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 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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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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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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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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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评标基准价为 C= α× A+(1- α ) × B × K
其中 :C —评标基准价; A —最高投标限价; B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20% (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 0.6 , 0.62 , 0.65 中的一个, K 取 0.97 , 0.98 , 0.99 中的一个;(α、 K 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K 不用抽取,直接按 1 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K 已经抽取 , 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 5 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 K 作废, K 直接按 1 计算)。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 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 ¥14827446.77 元 。
7. 4 分值构成
报价分 6 5 分;施工组织设计 29 分;业绩、项目管理机构 6 分 。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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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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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1 ) |
投标报价 |
65 |
l 、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6 5 分; 2 、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l %扣 0.9 分,最多扣至 0 分; 3 、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1 %扣 0.6 分,最多计算至 0 分; 4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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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暗标 )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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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总体概述 |
3 |
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的划分。上述内容完整合理的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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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场布置 |
2 |
施工平面布置应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相符,平面布置中对进退场道路布置、生活设施(食堂、厕所、施工人员宿舍)、各种机具位置、各类临时设施、临时线路的布置等科学合理的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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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方案 |
9 |
( 1)退圩还湖各清退分区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的,得 3 分。 ( 2)对各清退区圩 梗 的 地形 地貌、塘口 施工 前后 勘 察方案合理可行,得 6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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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境保护措施 |
3 |
( 1)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 2)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 3)人群健康保护措施、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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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生产、环保、文明施工 |
3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治理、车辆冲洗、生产废水收集 、生活污水收集、噪声防治措施、废气防治措施、临时厕所 、临时垃圾收集 、人群健康防疫等)、文明施工、场地硬化等措施合理可行且在措施或方案中明确不使用《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淮政发〔 2019〕15 号)中禁止的施工机械。最高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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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质量保证措施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具体可行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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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置计划 |
3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最高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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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重 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
3 |
工程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全。 最高得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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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业绩、项目管理机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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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业绩 |
1 |
投标人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 (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额 ≥ 900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1 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 并盖章的验收证明 ),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4. 相关证明材料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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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2 |
项目 经理自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 (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承担 过单项 合同额 ≥ 900 万元水利工程施工 业绩 ,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施工合同协议书; 3. 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 并盖章的验收证明 ),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4. 相关证明材料 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 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 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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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 |
3 |
(1)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的 得 1 分 , 最高得 1 分 。 ( 2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工程需要,至少配备质检(或质量)员、资料员、施工员、 安全员 (提供相应证书)得 2 分, 缺一不予得分。 (每人只认一个证书)。 备注: 以上人员 提供相关证书 , 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5 年 8 月 1 日(含 2025 年 8 月)以来任意 1 个月(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返聘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注 :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
① 2025年洪泽区洪泽湖退圩还湖项目(淮安市 洪泽湖老子山片区湖滨缓冲带保护修复一期工程)施工 一 标段、 二 标段 、 三 标段 为 同一批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 3个施工标段中的1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但只 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并按一标段 、 二 标段 、 三 标段顺序依次推荐, (如A单位为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后续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参与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名。)
②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或投诉时, 将 不改变其余标段的 中标候选人排名及拟确定中标人 。
③ 三个标段开标时间为同一天同一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将所投的所有标段,全部签到(如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只签到一个标段,其他标段未按时签到,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代理将 按一标段 、 二 标段 、 三 标段顺序依次 开标,各投标人请耐心等待。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 “ 不见面 ”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 4 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主体库系统切换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30 日 20 点起,至 2025 年 6 月 2 日 12 点结束。切换期间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停止办理一切业务,切换后淮安本地主体库将停止使用。主体库系统切换及过渡期间,可能出现因系统原因导致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等特殊情况,因此,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
( 1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 )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淮安市洪泽区兴水河道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洪泽区武夷广场 1 号楼 14 层
联系人: 张娴文
电话: 13952301447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清江浦区中天西城商业广场 2 号楼 4 楼
联系人: 吴欣宇
电话: 1876207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