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扬中市联丰港闸站工程水泵成套设备标
- 项目地址: 扬中市新坝镇
- 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新坝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项目总体概况:联丰港闸站位于扬中市新坝镇联丰港南段入夹江口处,与北段入长江的何家大港闸站相互贯通,是该区域长江高低潮抵御和内部河道引排的重要口门,具有防洪、排涝、引水等综合功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1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中市联丰港闸站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以 苏发改农经发〔 2025〕581号文 批 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为 省级以上补助及扬中市级配套 , 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补助 60%,其余40%自筹 ,招标人为 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扬中市联丰港闸站工程水泵成套设备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中 市 新坝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 项目总体概况:联丰港闸站位于扬中市新坝镇联丰港南段入夹江口处,与北段入长江的何家大港闸站相互贯通,是该区域长江高低潮抵御和内部河道引排的重要口门,具有防洪、排涝、引水等综合功能。通过拆除老闸、移址新建联丰港闸站工程,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使区域排涝标准达到 20 年一遇,防洪标准达到 100 年一遇。
本工程等别为 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与扬中市长江堤防级别一致为 2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3 级,临时建筑级别为 4 级,闸站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高潮位设计、 300 年一遇高潮位校核。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2g, 抗震设防烈度Ⅶ度。闸上交通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 Ⅱ级。
2.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拆除老闸,在原址下游 140 米处新建联丰港闸站工程。采用闸站结合布置型式,节制闸单孔净宽 6 米,设计排涝流量 51 立方米每秒;泵站设计排涝流量 12 立方米每秒。概算总投资金额:约 4118.25 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合同项目 招标为 1个标段 , 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和图纸):
2台套叶轮直径1250mm立式轴流泵、2台套主电机及其他附属设备。泵站设计流量为12.0m3/s,选用2台套1400ZLB-100(0°)立式轴流泵,单机设计流量为6.0m3/s,主水泵叶轮直径为1250mm,转速370r/min。单机配400kW立式异步电机,总装机容量800kW,电机与水泵直联。机组采用喇叭管进水,弯管出水,拍门断流。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工厂试验、出厂检验、保险、包装、运输和工地交货;提供工程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提交相关图纸、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提供设备安装和试验的指导,参与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进行培训等;完成设计联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监造、工厂试验和验收;售后服务;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签订合同后 150 个 日历天 ( 2026年1月 底前具备交付预埋件条件; 202 6年4月底前具备设备交货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 水泵 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专项授权委托书格式不作要求)。
注: ①专项授权书必须加盖制造商红色公章;②专项授权书上必须体现品牌及设备名称;③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单位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
(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 过 水泵 直径 ≥ 1200 mm 的立式轴流泵的供货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 同时 提供 中标 (成交) 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出厂验收 或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材料, 三者缺一不可。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须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
(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 6)信用等级要求: / 。
( 7)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仅指电机设备):可外购电动机制造商为具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的电动机生产制造厂商, 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9项要求提供《拟外购设备情况表》、采购意向书(格式自拟)。
( 8)投标设备 制造商 的业绩要求(仅指电机设备):可外购电动机制造商具有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产制造过高压立式异步电动机(不低于本项目电机技术指标要求)的供货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9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提供供货合同)。
( 9)其他要求:
A . 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B . 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C.截止至开评标当日,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 . 2 款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5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年 10 月 21 日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2)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 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年 11 月 5 日 9 时 00分。逾期送达的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 “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 ,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400-6666-101 ,客服 QQ: 3008057591 。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做好 “不见面”开标相关准备工作,否则所引发投标失误的后果责任自负。
6 .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 .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
评审标准 |
|
|
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资质 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 1 )项规定 |
|
3 .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2 ) 项规定 |
|
4 .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3 ) 项规定 |
|
5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4 ) 项规定 |
|
6.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5 ) 项规定 |
|
7.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6) 项规定 |
|
8.投标设备制造商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7) 项规定 |
|
9.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8) 项规定 |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9) 项规定 |
|
11 .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中 所有 人员( 含 委托 代理人(如有) )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
|
12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
1 3 .分包人资格 |
/ |
|
1 4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其中 “不得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条款对外购的电动机(如果外购)不适用。 |
|
1 5 .制造商授权书 |
/ |
|
1 6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S=T ×α +B ×( 1- α)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α—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 ; 0.65 ; 0.7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以下的投标报价后 ,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20% (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 85% 的,则 B= 最高投标限价× 85% 。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2) 最高投标限价: 181.6万 元 ,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 4 分值构成:
( 1 )投标报价: 6 7 分
( 2 )企业综合实力: 4 .5 分
( 3 )技术部分: 28.5 分
7 .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商务部分 71.5分 |
||||
|
1 |
投标报价 |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 6 7 分,最低得分 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6 7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 1%,在6 7 分基础上扣 1分;每低1%,在6 7 分基础上扣 0.5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 2位小数,采用内插法计算。 |
6 7 |
|
|
2
|
综合实力 |
业绩 |
投标人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同类产品( 水泵 直径 ≥ 1200 mm 的立式轴流泵 ) 供货业绩。 2个得1分,3个及以上得2分。 业绩证明材料 同时 提供 中标 (成交) 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出厂验收 或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三者缺一不可。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
2 |
|
管理体系 |
投标人 通过 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得 0.5 分,满分 1.5 分。 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5 |
||
|
生产能力 |
投标人为 水泵制造厂商得 1分. 附 证明材料 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1 |
||
|
技术部分 28.5分 |
||||
|
1 |
技术方案 |
1.设备性能及技术要求满足设计要求,水泵结构设计合理(分泵型及规格提供水泵性能曲线、扬程、流量等性能指标),有非实质性偏离适当扣分,最高得 4 分。 2.主要部件制造加工工艺、技术先进,对主要部件制造、加工、装配工艺的先进性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 6分。 3.厂内检验(测)、试验设施齐备(委托试验的,提供有关试验单位证明资料及合作意向书),检验、试验项目符合规范要求,措施合理。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 4分。 4.具有完善的制造进度计划,工期有可靠保证。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 4分。 5.设备指导安装、维护、调试、运行等要点说明详尽、合理。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 4 分。 6. 售后服务( 3分) (1) 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周到 1 分 , 其余酌情赋分; (2) 如出现需要技术服务的承诺 24 小时内到场响应,并在到达后3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得 1 分 。 48 小时内到场响应,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得0.5分 。 48 小时以上不得分; (3) 5年质保期内备品备件齐全且价格合理或所需备品备件较少(指定备品备件除外)得1分,其余酌情赋分。 7.本项目要求免费质保期不少于 2 年,承诺免费质保期3 年及以上得 0.5分。 8.电机质量:根据投标人的电机品牌、市场应用、客户反馈等综合因素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最高 3 分,酌情赋分。
|
28.5 |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 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511-84447083
扬中市水利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511-88358232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
地 址: 扬中市三茅街道江洲东路 100 号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0511-88329036
招标 代理机构 :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扬中市中电大道 239 号 802 室
联 系 人: 邱霞
电 话: 17715985912
电子邮件: 15230780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