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谢庄河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谢庄河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如皋市磨头镇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磨头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本工程为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谢庄河,包括预制方桩+密排木桩+生态袋护岸:1433m、清杂、土方、绿化、配套、临时工程等内容 ; 招标范围: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谢庄河项目施工,位于如皋市磨头镇项目区,整治的长度为2.50km,河道常水位为2.20m;主要内容为新建间排方桩+密排木桩+生态袋护岸、岸坡清杂清障、坡面绿化等,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8
项目详情
如皋市
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谢庄河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
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谢庄河
已由
如皋市财政
局
以
皋财建
【
202
5】48
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村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
例为
85
%、
15
%
,招标人为
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金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如皋市
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谢庄河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如皋市磨头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本工程为如皋市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项目—谢庄河 ,包括预制方桩+密排木桩+生态袋护岸:1433m、清杂、土方、绿化、配套、临时工程等内容。投资额约
238.1067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如皋市
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谢庄河项目
施工
,位于如皋市磨头镇项目区,整治的长度为
2.50km,河道常水位为2.20m;主要内容为新建间排方桩+密排木桩+生态袋护岸、岸坡清杂清障、坡面绿化等,具体详见施工电子图及工程量清单。绿化养护期:
一
年,三级养护。投资额约
238.1067
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总工期
9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资质证书: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业绩要求:
/
。
3.
4
财务要求:
/
。
3.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6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
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B证)
。
无在建工
程
(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
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
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
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
7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
8
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
9
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
10
其他要求
: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
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
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
2023〕4号
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
3.9中①“近2年
”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
如投标截止时间
有变,以变更时间为准
),
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
20
2
5
年
8
月
28
日,则
“近2年
”
是指从
202
3
年
8
月
29
日以来的
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3.9②③中所称“近1年
”、“近3
个月
”的定义与上同。
④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
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的规定,“失信被
执行人
”不得参与本项
目投标。
“失信被执行人
”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或“信用江苏
”网站公
布名单为准。
⑤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统一延续
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
2021〕510号
),
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苏建建管〔
20
22〕241号)文件精神。
⑥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
加招投标相关
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
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⑦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
与本项目的投
标活
动
。
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 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⑨根据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
原南通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
2025年5月24日
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
按照要求在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
中
登记、完善相关信息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3.
1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7
日至
202
5
年
8
月
28
日
9 时 0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 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 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
2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4 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 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 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 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确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2.
2
.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
投标报价:
67
分
?
技术标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
):
2
9
分
?
技术标二(明标
):
4
分
|
||
|
2.
2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1.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若符合有效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多于
5 个(不含 5 个),则去掉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后且符合招标控制98%(含)与 90%(含)之间的投标报价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若符合有效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少于 5 个(含 5 个), 且符合介于招标控制价 98%(含)与 90%(含)之间的投标报价均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各参与计算评标价的投标单位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若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均不能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则评委会应确认本次招标失败。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得
67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
1%的扣减 1 分,每低 1%的扣减 0.8分,按照内插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特殊情况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
以及其他任何情形
而改变。
|
||
|
2.
2
.3
|
技术标一
(施工组织设计)
(
29
分,暗标)
|
注:
1、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实行暗标评审,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文件对应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应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成员姓名
(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有内容不得出现目录,不得插入页眉、页脚、页码或图片;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技术标中所有内容凡要求提供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的可以用图的形式表示,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技术标中以表格形式出现的内容,不属于边框的标记,不作为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评标委员会在
下
述第
①
-
⑩
项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评审因素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
|
① 工场布置
|
2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6 分, 最高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
|
② 土方工程
|
2
|
土方工程施工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
6
分,最高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
|
③清杂工程
|
2
|
清杂工程
施工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
6
分,最高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
|
④
护岸工程
|
6
|
①
预制方桩施工方案内容进行评分。
方
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
0.6
分,最高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②
密排木桩
施工方案内容进行评分
。方
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
0.6
分,最高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③
生态袋护坡
施工方案内容进行评分
。方
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
0.6
分,最高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
||
|
⑤河坡养护(种植+ 养护)
|
4
|
河坡养护(种植
+养护)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等内
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
2.8
分,方案有针对性
的,加
0.1–1.2
分,最高得
4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
得分
。
|
||
|
⑥配套建筑物工程
|
2
|
配套建筑物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方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6 分, 最高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
|
⑦
本工程施工难
点及对策措施
|
3
|
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方案合理的得
2.1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9
分,最高得
3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
|
⑧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 护措施
|
4
|
①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等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
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
6
分,最高
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②
安全管理体系健全、
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方案等内
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
的,加
0.1–0.
6
分,最高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
得分
。
|
||
|
⑨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2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符合节点,工期要求、工期保
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
案有针对性的,加
0.1–
0.
6
分,最高得
2
分;有重
大偏差的不得分
。
|
||
|
⑩
资源配置计划
|
2
|
劳动力配置、
主要材料配置、
施工设备配备
、
构配件配置等
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合理的得
1.4 分,方案有针对性的,加 0.1-0.6 分,最高得 2 分;有重大偏差的不得分。
|
||
|
2.
2
.
4
|
技术标二
(
4
分,明标)
|
①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等)配备齐全,得 1 分,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的得 1 分;提供有效的人员证 书。(此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所需其他材料中”)
②提供现场踏勘照片:便于充分了解该工程的实施难度,投标人须进行现 场实地踏勘,投标人提供踏勘本工程现场照片(所提供的照片须能显示本 工程的实施地点和踏勘现场日期,否则不予认可),得 2 分;未提供不得 分。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与之相关费用。(此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所需 其他材料中”)
此项为明标,投标人应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扫描
件为原件扫描,且清晰可辨,真实有效;未在指定上传位置上传、上传不
全、未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对应的评审项将视为此项无,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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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238.1万元(含暂列金额70000元)。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磨头镇
联系人:
高梦熠
电
话:
199526798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东郡丽水
B区二栋2503室
联系人:
蒋
女士
电 话: 18906275030 202 5 年 8 月 7 日